故土难离
来源:作者:朱玉富时间:2013-01-06热度:0次
从农田里走出来的我,始终带着“泥胎”的痕迹——两个脚小指甲外侧至今尚残留凹陷的“裂痕”和泥土,想必那是故土深吻我的“爱痕”。
我的家乡在鲁中卧虎山脚下,门前小河抱村,堤外良田万顷,那里几乎每一寸泥土我的双足都亲过,由于童年鞋靴匮乏,这使得我赤着的脚与故土更贴近了。雨天,双脚尽是泥,泥泞道上跋涉,脚指头成了“防滑齿”,粗大的“齿轮”保证自己行得正、走得稳,但冷不防一裸露的石尖和玻璃渣与赤足“亲吻”,会让你疼得难忍,弄得不好还会掀翻你的脚指甲,鲜血从指甲缝渗出,染红了脚下的土地,但你也用不着包扎,泥巴会裹着创伤让你硬着头皮继续前行。石子路上行走,最怕的是挑担子。记得自上初中后每年暑期,我都与在生产队挣工分的二哥一道肩背着粮食到粮站送公粮,到西周推氨水上庄稼,赤脚走在通往寨子和新泰的碎石铺成的公路上:扁担压肩石尖戳脚,白嫩的脚板被磨得血土模糊,上山拾柴满脚的荆棘扎满了双脚。故乡那片热土,夏天脚板感受最深:黄沙地、打谷场、青石板,晒得火烫,垫脚试步,如履针毡铁板,一致烙下了红眼病,每天早晨眼睛被眼屎糊得严严实实的,只好用凉水擦洗;每年夏天都犯。
弯弯田埂,犹如一弯磨刀石,磨硬人脚板,磨炼人意志,它使寡言少语的我变得更加沉稳早熟,小小年纪就替父分担家庭重担,边读书边务农。记得我十三岁时就扛锄下地,上街拾粪、捡鸡屎挣“三分工”,一到放忙假就随父起早贪黑干农活。麦收时捡拾麦穗,天没亮就被父亲唤醒,揉揉眼起床下田,琉尖的麦茬“瑏”得脚板发颤,好在麦地里有泥土,温暖着生疼的双脚。千万次的躬身抬头,这时你才感觉肚子有些饿了,于是从麦里拔出两脚准备回家吃早饭,却发现两只小脚丫被早上的露水和泥巴缝成了一双泥鞋……一个麦季,腿被蚊虫叮咬得血迹斑斑伤痕累累,且脚背小腿被浊水和太阳弄成了古铜色,成了真正的泥腿子。由于整日在泥里石里跋涉,脚指甲至少有一、两个被掀翻。
苦水里泡大的泥娃,裸着肌肤与泥土相亲,血、水、泥融于一起。水土养育了我们,泥土已成了我们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恋着泥土,泥土就会给你带来泥趣和芬香。记得秋后放干的水坝,鱼虾蹦跳,徒手可捉。扒泥鳅、逮黄鳝、抠螃蟹,也都是田土赐予孩童的一种乐趣。记忆犹新的是河沟里的螃蟹:近在咫尺的两个洞,必有一个螃蟹,只需伸手往洞里一抠螃蟹便从洞里抠出……这些“土特产”,无不成为物质匮乏年代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藕汪踩藕,也能饱肚调胃,馋嘴泥猴们,乘大人不备,钻于层层叠叠荷塘里,伸出足尖,顺径入泥,踩着踩着,便触到圆滚滚的欣喜……总之,这些都是泥土给我带来的甜美回忆。
离别乡下,双足被各式各样精致漂亮的鞋子包裹着,再也无缘亲近土地了,我成了故乡放飞绝尘多年的风筝,但我不论“飞”到哪里,游丝都系着魂牵梦绕的根,深深扎在故土里面。
声声笨拙的家乡话,始终在人士场合露出,但我始终感到一种自豪,我深知,乡音一旦变得不伦不类,他的本性也就开始了质的腐变。我深知我的双脚的指甲内,始终紧裹家乡的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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