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会员原创/散文

时间的证人

来源:作者:宋长征时间:2012-05-22热度:0

           一 牧羊人的下午茶

  那些羊儿在青草地上躺卧,躺卧着的羊儿像天上的白云那般慵懒。小河里的水,一开始无声无息,到了拐弯的地方就拥挤喧哗起来,天上的羊群影子就散了,地上的羊群有的支棱起耳朵,聆听流水清澈的喧哗。牧羊人躺在斜坡上,嘴里衔着一枚草茎,手中拈着一枚草茎,鞋底被青草的汁液染成青绿,浸到千层布万根线的棉布里。仿佛,牧羊人的一辈子都在与青草为伍,与羊群作伴,即使天上的云飘过了千年,小河里的水流了千年,也未能改变牧羊人脚下的路径。

  小时候,牧羊人并不觉得牧羊有什么好。早早醒来,羊栅里的羊就像一群早就睡醒的赶路人,有的用犄角顶开羊栅窄窄的木门,有的在后面咩咩叫着起哄,有的更是能耐,从一群羊身上踩踏而过,俨然一个修炼过绝顶武功的高人。牧羊人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喜欢,从一只卷毛羔羊的眼神中看见一汪清澈的泉眼,从一头母羊的眼神里能读出万般慈爱。

  草是千年的青草,河滩是千年的河滩,牧羊人不知道每一株草的名字,但清楚地知道羊最喜欢哪一种青草。有的草长得枝肥叶嫩,其实充盈的汁水极为苦涩,羊吃过一次就不再理睬。有的草长得纤细柔弱,从泥土的夹缝里探头而出,羊等着,等到这些柔嫩的叶片长大长高,这才舍得下嘴。

  其实作为一群羊也有羊族的秩序。那头用威风凛凛的犄角撞开羊栅栏的羊,是羊里头的王者,头羊。头羊相当于一个外表威严,内心宽宏的领袖,每每走在羊群前面,觊觎的野狗不敢惹,别的羊群里的头羊也不敢轻易挑衅。羊群走到半路时,一只跛脚的母羊远远地甩在后面,哀哀而鸣;头羊转回身,用眼神警示这个看似漫散的队伍。于是羊群就慢了下来,等着,等跛脚的母羊归队,这才向河滩上飘去。

  其实,每一个牧羊人那时都是小孩。不能拉犁,也不能拉耙,只能勉强和一群羊呆在一起,和羊分享孤单的童年时光。所谓的孤单并不是真的孤独,当一个人渐渐熟悉了羊的禀性以后,就会找到牧羊的很多乐趣。打起围堰捉鱼。看着那些青黑的鱼脊偷渡般游进围堰,这才猫手猫脚绕过侧翼。少年捉鱼自有少年的痴傻,瓮中捉鳖,围堰捕鱼,把水呛了个底朝天。羊的眼皮向上翻着,有些鄙夷,不过小小的牧羊人并不在乎。呛了水的鱼儿找不到东西南北,憋闷气短,一个个泛起鱼肚白,不得不被牧羊人在柳枝上穿成一串,在火上烤,包在泥土里烧,蘸一点从家里偷出来的一小撮盐巴,吃得津津有味。还有,羊儿吃饱的时候,芦苇荡里的野鸭还未归来,这个小小的恶棍——牧羊人躺在草坡上经常会笑出声来,只是短暂的笑声过后,他想不起那晚丢失了孩子的野鸭是怎样难以入眠。河滩那么大,芦苇丛那么密,一只寻子的野鸭,只能咯了血般将凄厉的啼鸣洒遍每一片夜色:谁看见了我的孩子,哪一个恶棍偷走了我的儿女?

  和别的人不一样,牧羊人的生长在一片老河滩上,在一弯清亮亮的小河湾里,在秋枯春荣的青草地上。别人呢?别人一开始在村庄里哭泣,玩耍,劳作,长大了有可能离开家园。他们去了哪里,牧羊人一无所知,只是很少的时间,牧羊人和他们在村庄里相遇。他们衣冠楚楚,他们谈吐自若,他们指尖轻弹,掸落手上的烟灰,像一个个衣锦还乡的富人。与他们相比,牧羊人的木讷是那样格格不入,身上的羊膻味在空气中一层层散开,脚上的千层底仿佛被青草磨穿,只剩下薄薄的一张纸片。牧羊人面对一些新鲜事物的时候,眼神是混沌的。他在回避,他在退让,他在谦谦之后会猛然飞奔离开,长喘一口气,站在羊群里,站在葳蕤的青草地上。

  也只有这个时候,牧羊人才会觉得自己才是自己,也只有在这片狭窄或广阔的天地间,牧羊人才会觉得一切宛若浮云。云是白的,飘了千年的云也不曾受到污染。云是自由的,走过千山万水,一片云也不曾被谁裁下一尺半寸。云是高远的,永远,你只能仰望一片白云的行踪,而云始终俯瞰着家园,城市,乡村,河流与土地。

  说不清楚,牧羊人的成长到底与什么有关。是南去北归的燕子唤醒了春天,还是野草的坚守才能等来花开春暖?是一条河流的启迪么,让时间循了流水的道路,飘然无声,迎来夏雨秋霜冬雪。还是牧羊人手中的那根牧羊鞭,轻轻一挥就赶走了时间的白马?是刺槐树上的那只老鸹窝罢,从牧羊人小的时候一直到现在,还黑黢黢地站在枝头,像一只黑色的眼睛,眺望着乡村,眺望着从远方旖旎而来的河流。

  想累了不想也罢。牧羊人最惬意的还是日头偏西,时间的指针指向午后。这时候,疲倦的蝉鸣渐渐稀声,田野上的虫声也大多倦了,伏在草叶下打盹儿。一只忙了一天的蚂蚁,站上草尖,望着渐染红晕的夕阳,发呆。

  牧羊人无可眷恋。在大地上行走的一生,该见的都见了,该听的都听了,该想的都躺在草坡上想了个前前后后。羊是听话的孩子,头羊用犄角挑起青草向母羊示爱,于是王者有了众多的嫔妃,卷毛的羔羊始终要长大,在嗅过了一百种青草之后,最终选择了适口的种属科目。母羊娴静如处子,眼波流转低回,是诉不尽的情谊与相思。还有什么能抵得过如此丰富的内心世界呢?还有什么样的生活能如此一清二白,条清缕晰呢?

  牧羊人眷恋的太多。其实牧羊人太不善于表达,那清澈的河水,洗涤衣衫,也能涤荡一个人的魂灵,躺在河边的洗衣石渐渐被时间之水磨去了棱角,却还依旧眼中带泪地和一条河相亲相拥。一条小桥,渡的是来的人往的人,而小桥何曾渡得了自己?也许吧,没有脚步的行走会走得更远,用遐思,用梦,用执着,用坚守。时间流去了还会回来,河水流远了还会在千年以后潺潺。打开时间的门扇,除了天空大地白云不朽,大多的物事俱已被时间的潮水抹平。

  时间久了,早已分辨不清春夏秋冬,牧羊人有时站在一片白云上,看层层漫卷的流云都是自己放牧的羊群。他不需要记得哪一只刚刚出生,哪一只即将死亡。对一只羊来说出生就是与泥土和青草结下缔约,相约生生死死;而死亡既是永生,飘忽的魂灵向白云飞升,就能接近轮回的真谛。

  牧羊人有时出现在一枚野草的花朵里,恹恹的午后,一滴露水就是牧羊人的下午茶。他不需要啜饮,他只需轻轻凝视,那颗透明的露珠就会心电感应般维系起牧羊人的心房。

  那把牧羊的鞭子,后来长成了一棵树。很多牧羊人在下午茶的时光里,往往会沉默良久,念白道:不如归去!


二 乡村守夜人

小河里的蛙鸣闪着光芒,每一个有蛙鸣的地方都有一颗星子倒映在水中。起先,是一只,明亮的叫声有些单薄,死死地锁定了那片暮色。向西方极目望去,最后一抹绯红,好像刚从一位乡村少女的脸上褪去。夜就妖娆了,少女就有了女人成熟的韵致了,以媚惑的眼神,指尖抚向黑暗里的树,拂向夜的拐角——关爷守夜的小木屋。蛙鸣在继续,快乐的多重唱此起彼伏,交织成一条声音的彩色丝带,声音的黑色丝绸。声音的帷幕,通天扯地垂挂下来,给蝙蝠黑色的紧身衣又涂上一层妖魅的墨色,宛若上下翩飞的精灵。

  这醉人的麦香,关爷禁不住嗅了嗅鼻翼。沆瀣,夜半的微露刚刚开始酝酿,从远处,从低洼的地方,从小河滩上,一层层,一波波,在星光下蠕动,飘浮。关爷的眼神历来很好,尤其在夕阳下沉之后,关爷的眼睛就像点起的一盏马灯,闪烁着犀利的光。你猜不透他一天到底在想什么,关爷从村子里走出来的时候,往往携带一根木棒。

  ——再早的时候,是猎枪。
  
  那时关爷还年轻,帮队里守夜,无边的麦田熟了,田野四周顿时亮起无数双眼睛。他们在急促、微弱地喘息,前胸贴着后背,肚子里没有一点粮食和油水。大人还好,孩子饿了,哭一阵喊一阵,力气渐渐从体内抽丝剥茧般游离,仿佛死去。拼一拼,人在饥饿的时候,往往不会去衡量所谓的面子与生死,在饥饿面前,生命通常变得不堪一击,如此卑微与渺小。揣一只小口袋,趁着夜色扑落大地,趁着月黑风高,趁着守夜人刚刚打了一个哈欠,撸几把活命的粮食。喊是无济于事的,他们的身手如此敏捷,在麦田里穿梭跳跃。关爷知道,但关爷不想坏了规矩,嗵的一声,猎枪响了,一串彤红的火光映红了乡亲们熟悉的脸庞。都不远,张村,李村,王家庄。关爷听见有人哎呦着顿下身形,撸麦子的人早已作鸟兽散去。后来,关奶嫁给了关爷,一粒霰弹贴着关奶的面颊滑了过去,一条鲜红如蚯蚓的疤痕,从此留在关奶脸上。原来,男人死了,她不肯眼睁睁看着唯一的儿子也活活饿死,于是装下了熊心豹胆,去田里偷麦。关爷常常抚摸关奶脸那条上鳗鱼一样游动的疤痕,说多好的一张脸蛋,毁了毁了,全毁在我的手里。关奶倒是默然无语,看着这个肤色黑红的汉子。是他,延续了她的活路,柴米油盐,总是趁着漆黑的夜色轻车熟路。
关爷把猎枪撅了。挂在村子里老屋的土墙上。关爷拎着一根木棒,不过是做做样子,吓唬在麦田里骚情的野狗。

  小木屋,一只远年的马灯挂在屋檐下,在夜风中摇曳,散发着橘红色的微光。

  夜色永远是一个谜,或者是一个永远走不到尽头的迷宫。人一出生,就开始在祖母母亲的单纯话语权里生存,月亮就是月宫,冷寒,但有一个美貌姣好的女子,嫦娥。有一棵树,桂花树,桂花树下有一眼石臼。石臼旁边永远有一只小白兔,日夜舂米不停。我则习惯把小白兔的形象想象成一个人,和嫦娥一样姣好的女子,只不过因为劳作,比嫦娥更显得充满活力和烟火气息。天是一张漫无边际的大锅盖,地是一口熬煮日月的大铁锅,人生下来就是用来熬煮的,把筋骨熬炼得铁一样坚硬,把血肉凝成泥土的一部分,和野草一样枯萎,和庄稼一样从青嫩走向成熟。星星是永恒的航灯,在这个迷宫一样的夜里,唯有星辰是观望的智者,看着你追逐奔跑,看着你把财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心力却越来越憔悴。看着你老,看着你最后一次走向宽阔无垠的大地和无边的暗夜,在寂寞中垂垂老矣。至于有没有走出夜的迷宫,只有自己知道。

  关爷的小木屋建在田野最高的地方,这样,一只老迈的马灯眼就能照亮每一个路口。夜色中,有归家的人,沧桑的喘息和踉跄的步伐,踩得关爷的心口发疼,到底为了什么让人们远赴异地他乡,等花白了胡子和鬓发,眉眼结满了秋霜,还要固执地风尘仆仆地归来。叶落归根啊,一杯酽茶让归乡者的心里渐生暖意,觉得故乡的夜才是真正的夜,沉静的夜,一抬眼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夜的质感的夜。握在手心,糯糯的,软软的;舔在舌尖,苦苦的,涩涩的,甜甜的。夜色中的归鸟,翅膀像一阵风,栖在刺槐树的枝桠上,这样的夜里,关爷往往无寐。他怕一只鸟不熟悉他乡的枝桠,在梦里跌落在地。那条老迈的狗,也显得极有耐心,多年的田园生活,已经让一只狗有了自己的看法,饿了,粮食饼子一样可以充饥,没有必要撵着一只可怜的野兔,几只孱弱的鹌鹑,在麦田里疯跑。

  多年以来,关爷的脚谙熟了田野上的每条阡陌,每个路口,每棵树,每一块麦田。关爷知道自己就是为田野而生的,他的脚板只有踏在泥土上,才觉得惬意,他的粗糙的手掌,只有在抚摸一株麦子时,才细腻温情,他的眼神,越老越觉得能洞穿缭绕的夜雾,抵达田野的每个角落。.

  田野是众生的家园。哪只兔子老了,眼神哀哀,一步一回头向远方走去,关爷知道,一只兔子的宿命就是奔向泥土,奔向无声无息的死亡。哪只野兔怀胎分娩,关爷会拨开浓浓的雾,趁野兔还未到家之前,送上一把青青的麦苗。野雉,好看的羽翎在黎明时展开飞翔,他们并不走远,从这一片草窠到那一堆草垛,筑窝,下蛋,孵化儿女,青青的麦田才显得充满生机。那些灰的青的蚱蜢,关爷像孩子一样捉进笼子,看它们静静吃草,有一种情愫在心底暗生。也许关爷并不知道,那就是流溢的诗情,涌动的诗情,无可释放,只能站在木屋的屋顶上,像荒野中的一匹狼,对着星空嚎叫。

  这个时候我想起一个老人,像土地那样沧桑的脸上,沟壑纵横,胡须像一面在田野上飘舞的旗帜。托尔斯泰,一生著述无数,诗情流光溢彩。一个有显赫身家的伯爵,最后的身影总是频繁出现在农庄,田野与收获的大地上。他的灵魂日渐朝向大地匍匐,他的身影日渐长成田野上枝繁叶茂的一棵树,他的影响,逐渐波及到名字叫契科夫,屠格涅夫这些伟大的人物身上,尽管他们的名气不足以掩饰这位世纪老人的钻石之光。青草,田野,跳跃的火焰,澎湃的思想之源,却一直在荫蔽着我们孤单的灵魂。

  呵,我竟是有些臆想了,我们的关爷不过是作为一个单纯的守夜人,出现在麦浪起伏的田野。他只会暗暗记下时令游走的路经,指尖在磨亮的镰刀的青锋上,轻轻一弹,麦子熟了。

  ——守望麦田的人是幸福的人,是大地质朴的孩子。

  记得最后一次走过田野上那座简陋的木屋,我的内心一派澄澈与顿悟。守望,远远比攫获更加优雅与从容,思想的欲念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执著如夜色中一枝朝向天空的枝桠,知道远方的所在,却只用血脉去探知泥土深层的哲思,

  夜色中,谁还在坚守?仔细聆听远处的蛙鸣与蝉声,是不是有一缕季节的风拂过田野。金黄的麦浪起伏,我所轻叩的,不过是一扇存在已久的时间之门。关爷,才是夜色中的执著守门人。


三 看墓人

  秋草黄了,田野上日渐呈现出一派萧索与荒芜。狗尾草倔强地把尾巴翘到天上,努力怀念秋天的气息。野枸杞,散布在田野上的野孩子,调皮地打着灯笼在荒野上乱跑,这儿点燃一束,那儿点燃一串,秋日的火焰开始以荒芜的方式燃烧。解释秋天,谁能诠释出秋天的含义呢?遍野鸣唱的草虫,此时收起弓弦与萧管,躲进大地深处,或拥紧一茎衰草,或进入一个漫长的清梦。几棵玉米杆子,是谁故意插在秋天的旗杆,枯叶为旗,猎猎在风中作响。秋霜的到来毫不迟疑,在季节进入霜降之前,就打磨好凛寒的刀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这片荒野。——不,这里曾经是我们熟悉的田野,生长大豆玉米小麦棉花各种粮食和经济作物。它们也有疲倦的时候,当秋日粉墨登场,以萧杀的面目凝视旷野,只有风,这个天地间不羁的流浪者,从遥远的山口风尘仆仆,一路呼啸而来,混入茫茫的白昼,混入沉沉的暗夜,趁夜的大鸟把翅膀收起的瞬间,躲进一片茅草丛中粗重地喘息。

  这是一片错落分布在田野上的坟墓。有的很高大,培着崭新的泥土,草籽落上去,暂时还未把根扎下,它需要和时间商讨,抗衡,需要和墓中人通过简单的对话,从此,以胜者的姿态,站在平原最高的地方,以炫耀野草的生命从来战无不胜。低矮的坟头,不知过去了多少年,远走他乡的后人从未来添过一锹土,矮下去,矮下去,站在黄昏的夕阳下,一点点向一片枯萎的茅草丛里矮了下去。这时,李伯往往在夕阳斑驳的光影下一圈一圈地查看,想起坟头的主人曾经和自己有过哪些对话的场景,一生中有多少交集,然后在渐冷的秋风里一声深深地叹息:老三啊,你走的确实有点早了啊,我还记得你欠我一顿酒,说好了不醉不归,你这个赖皮。趁势,将手中酒瓶子里的残酒浇在坟头前。酒香飘荡,水意殷进脚下的土地。仿佛听见茅草丛中一声憨厚的应答:老李啊,难为你个老棺材瓤子了,难为这许多年守着我们这些孤零零的坟头,一把把将要化土的白骨。

  李伯是村里的看墓人。南岗子上坐落着一架孤零零的茅草屋,屋前一棵刺槐树,屋后两颗粗大的水曲柳。李伯惯常戴着一顶翻毛的狗皮帽子,肤色黧黑,像燃烧过后的焦炭。个子中等,常穿一件洗的发白的中山装,趿拉着一双破胶鞋,在坟冢和村庄之间游走。昨夜李伯做了一个梦。在进入村庄之后,李伯总是要找到村子里年纪最老的人详细描述他梦的过程。呷一口酒,在喉咙里打了一个回旋。李伯说,茂三上那边去报到了,门开着。你们知道,这里到那边的门始终开着,没有人打理路边的花花草草,也没有人整日跑断肝肠,忙忙碌碌。人升天了嘛,其实也没到天上,反正不远,走着走着天光忽暗,大概就到了酆都城门口,那城门着实高大,城头的女墙上插着两杆杏黄旗,写的啥,我也看不懂,茂三这个胆小鬼,走到城门口腿肚子打颤,说不想进去。可是来了的人还能让你再回去么。守门的兵丁倒也和和气气,知道那边又添了新丁,向里面喊一嗓子——来新人了,一个传一个,一会儿一个城里的人都知道了茂三来了的消息。茂三还在紧抓我的手,说会不会下油锅,拉大锯。我说你放心,那边的律法森严,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们都是好人呐,我们只不过是种种田,过过小日子的平头百姓,来了只能换个活人的法子,锦衣玉食不说,起码从此也能体体面面。茂三这才放心地松开手。守门的人一眼没看见,我就顺着城墙根拐了回来。你瞅瞅,脚底板子上都是那边带来的泥土。

  唢呐声响起来了,唢呐声一响天上开始飘起雪。李伯是村里最后的带棺人,对着西南方向,脚一跺,嗓子一亮:前后上肩喽,两旁通判开道!十六人抬的桑榆(早时抬棺材的木架)就落在肩上。唢呐一声一声地在吹,人的声音通过一只小小的唢呐就变成了一缕自由之音,在天空飘舞,去最远的地方看,在最高的地方回旋,绕着树,裹着雪花就是不肯坠落。哭丧棒,在后人的手里成了一把暂时指引前行的拐杖。李伯特意在茅草屋后面植了两棵水曲柳,谁到那边报道的时候就随手砍下来几根,黄表纸缠上,表情肃穆地交给死者的孝子贤孙。这个后人的第一个大礼便是对着李伯长长的一跪,就像彼此许下无言的承诺。从此,死去的灵魂将由李伯这个守墓人日夜陪伴,寒了冷了,缺吃少穿,李伯作为这边与那边之间的代言人,在村庄与坟冢之间来回奔波,安慰地下的魂灵有知,不得再去家中纠缠;叮嘱活着的人们心怀良善与悲悯,不要断了延续的香火。

  雪花在飘,从很远很高的地方就听见村子里传来的哀恸。雪没有止痛的良药,雪只能以自己的方式让万物缟素,换上哀丧的孝衣,一门心思听取唢呐声声传来的安魂曲。回旋处,是死者生前坎坷劳碌奔波的一生,无论怎样峰回路转,还是依了泥土大地的召唤,长眠不醒,得也罢失也罢,总归算是活了一个圆满,看着涕泪交加的后人,微笑着衣袂飘飘而去。凌厉处,宛若断肠,人世多大的悲痛能比得过生死离别呢,曾经的好,曾经的血脉相依,曾经在同一屋檐下共度风雨,如今只能撒手而去,飘飞的纸钱,一路蜿蜒,像一片片蝴蝶折断的翅膀,最终匍匐大地。那么就记下吧,记下曾经鲜活的音容笑貌,在有生的年轮,一个人站在黄昏下苦思冥想,这曾经纠缠交集的漫长一生。当唢呐声轻灵如云雀,在天空飞翔,一片片雪花顿时显得更加肃穆,簌簌落在茅草丛,跌落在泥土上,簌簌,飘向坟地中央那座孤零零的茅草屋。李伯当然懒得打扫,在寂静的长夜,就着白雪发出的银白色光芒,一直向着时间的尽头,闪耀。

  李伯一个人,李伯从来就是一个人独自生活。没有李伯的土地,坟冢四周就是李伯的田土。瓜爷旁边种的是豆子,绿豆黄豆豌豆豇豆红小豆,李伯一有时间就和瓜爷搭讪,说当年和瓜爷逃荒要饭时的细节,那时偷了一个大户人家的黄豆,被一只大黄狗追着屁股咬,跑掉了脚上的鞋子。靠近六爷的坟头种着几行韭菜,几棵白菜,李伯说六爷是村子里最豪爽的汉子,愣是在六奶出嫁的前夜爬进六奶家的院墙,六奶这才没变成李庄小地主胡三的第三个小老婆。李伯说,闲着了来喝酒哈,韭菜馅的饺子,醋溜白菜,咱老哥俩不醉不休。

  小麦和玉米就不用种了,南岗子的坟圈子本来就空间狭小,李伯不想堵住他们邻里往来的路口。李伯还会理发的手艺,只是在村里无头可剃的时候,才会挑着剃头担上集,一毛,两毛,挣点酒钱。平常每户人家一年十几二十几斤粮食,算是应付了李伯守墓和剃头的钱。我曾经问起,父亲是这么告诉我的,李伯是一个讨荒的妇人带来的孩子,那年也是下大雪,在村口的草垛里有人看见早已冻僵的李伯的母亲,李伯在厚厚的麦草下盖着,嘴唇冻得乌青发紫。

  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李伯,至死都没有离开过村子。守着,守着黑黢黢的夜,守着村庄里那些飞扬的灵魂。

  那座孤零零的茅草屋,一直在我的记忆里,拨亮灯盏,像漫长旅途上最后的航灯。房前一棵刺槐树,屋后两棵水曲柳,李伯咳了一嗓子,黑夜如绸。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