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光山能给敏作证,当派出所来人时我推荐了他,我当派出所的人说:“光山是个有点正义感的人,我想他会是个能敢说点真话的人。听敏说,光山可能看到敏与某人打架了。”派出所来我家的第二天,我看到光山给某某人弄豆子。我一看这种情景,就知道派出所与某某人通信了,把我说的话告诉了某某人。某某人求光山干活,是做给别人看的。甚至是做给我看的。某某人在向我示威,也在向全小区示威。你推荐光山,他就会利用光山打我们耳光。
过不几天,敏带着哭腔在电话里对我说:“光山没给她做证,说什么也没有看见,就看到敏坐在院子里了,即没看到身上有伤,也没看到谁打她。”
听了敏的话,我的心好似在翻江倒海。我不知道现在的人都怎么的了?那天正是星期六,很多家里都会有人,在外面看热闹的人也很多。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的空间,六栋楼之间,可连一个敢站出来讲点真话的人都没有。
我不但被重重地打了一个大耳光,我还感到非常的可怕。曾经的小悦悦被多少辆车碾压过,人们都无动于衷的案件。从报纸和电视里看到过的曾经多少次的交通造事,造事者逃逸,证人难找的事件发生。有多少个家属举着标语牌,不管严冬酷暑,风吹雨淋太阳晒,站在马路边寻求证人。又有多少个受害人,因找不到证人,被因藏着猫腻,而不愿秉公办案的公安人员,找到了借口拖案不办而含冤受屈,让身心再次受到伤害。
又有多少个案件因找不到证人,让犯罪嫌疑人更加嚣张。就拿敏的案件来说,敏与某打架,110出警,有犯罪嫌疑人承认的笔录,有轻伤害鉴定,可因没有证人这道程序,派出所办案不往下进行。医疗费派出所都不给要。
说实话,我被打一耳光都无所谓,脸热一会,疼一会,我咬一下牙,坚持一会就过去了。可那些受害人怎么办呢?司法的条文是改呢?还是继续往下进行?
人们都不出来给作证了,司法程序还怎么往下进行呢!往往是,不敢说真话,就要说假话,一旦要是出现说假话,做假证,案件就不会复原真相,甚至就要面目全非。一旦案件失去了真相,司法部门还能惩恶杨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