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件的思考

来源:作者:周明军时间:2016-11-01热度:0

 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件的思考 
          经过一段沸沸扬扬的冒名读大学案,最近在天津法院受理,牵涉案件中的7名被告送上了法庭。由此,冒名者王佳俊的父亲,一位县公安局政委的违法犯罪事实,露出水面。于是,我们得出结论:王某某真不是一位称职的父亲、合格的警察! 
          虽然他有满腔的“父爱”,他认为只要把女儿送上大学,就是为她造福,就是对女儿爱。但是恰恰相反的,就是他这种知法犯法的“爱心”伤害了女儿,葬送了女儿的幸福,也使自己沦为阶下囚,留下了千古骂名。令人难以相信,一名堂堂的公安局政委,在为女儿的升学中,竟敢以身试法,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采取极为卑鄙的金钱手段,利用手中的权利,让女儿冒充一名家庭贫困又无背景的农村女孩罗彩霞的名字和成绩,“考上”了贵州师范大学。这真是既害了女儿又害了自己,更加侵犯了罗彩霞的权利,也伤害了许许多多的那些贫困学子们的心。对此,我们不禁会产生许多的如果来: 
          ——如果罗彩霞参加高考后就回家务农或外出打工,没有再上学的话,那么,她的命运也就是这样的命了。然而,上帝给人的机遇是公正的,幸而罗彩霞是一位求上进的女子,不气馁,坚持继续学习,走上复读之路,终于在第二年考上了天津师范大学。 
          ——如果罗彩霞要不是办理有关证件时才发现有人冒用她的名字和所有身份资料时,也许冒名者王佳俊,她的同班同学仍然逍遥法外,独享罗彩霞的名字和考试成绩给予她的梦想和幸福。 
          ——如果罗彩霞是看重金钱的人的话,那么当王某某在天津找到她请求私了的话,那么几万元钱就封住了她的嘴巴。也许这个令人深思的中国高考舞弊案还是遗忘在历史的大河之中。 
          如果还有很多,不难相信,我国也一定还有许许多多的罗彩霞们,他们的利益还被人侵犯而自己并未知晓。我们也坚信,纸是永远也包不住火的。如果有人还敢以身试法,违背道德和法律,其结果将与王某某之流一样,落的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