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月”里话安全
周五,一位久违的同学路过本地来单位见我。分开很多年的他一直在省城从事职业律师工作,走进办公室刚寒喧几句,他就接到一个电话。
“你做工程一定要求工人们注意安全,该有的防护措施一定要到位,一定要给每个工人买保险……”他接完电话告诉我,弟弟在青岛搞工程,有事情就打电话向他咨询。
我们的话题自然就从安全说开了。
他毕业后分配在铁路部门工作,在全国都崇尚学法律的年代,他自学考了法律本科,并取得了律师资格,现在南昌一家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工作已二十余年了,代理过很多事故案件。弟弟做工程,他当然首先要强调安全。
单位正在搞安全生产月活动,我指着前两天才挂在走廊上的安全标语说:“昨天我们大队开了动员大会,领导在会上一再强调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预判等等,安全工作无小事啊!”同学接过我的话:“是呀,人的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出了事葬送一条生命的话,没有一百万是结不了案子的……”
接着,他给我讲了一些案例,有单位工程的、有个人交通事故的、有医疗责任纠纷的等等。“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与安全意识不强、措施不到位和不懂法有关,特别是涉及人命的案子,那可就是大事了。”他说,“比如医疗纠纷案例,处理最后都是医院赔钱。为什么呢?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即使你医院没有责任,病人家属都不会放过。如果你医院有一点责任或技术上的过错,那就更不得了。”我说:“是呀,正如一位医学前辈所说,医生是一个高风险职业,对工作应该经常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这是面对病人最宝贵的生命而产生的责任感。我们做医生的,医疗安全这根弦时刻都不能放松,生命至上,医疗安全是第一位的!”
闲聊中,他又说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其实,安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是不容忽视的。现在小汽车很普及,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主要原因还是法律观念淡簿,没有安全意识。比如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等等,特别是现在一些小年轻,喜欢三五成群结伴开车,忘乎所以,开车时嬉笑打闹,一不留神就会造成交通事故。更可怕的是,不懂法,压到人后,不救人还开车逃跑,那可就是大错了,交通肇事逃逸,逃逸就要判刑。现在摄象头到处都是,千万别抱着侥幸心里逃掉。我跟我儿子说,你成家之前别想开车,心智不成熟,容易闯祸。以后开车,如果撞到了人,一定不要开车逃跑,要赶紧打两个电话,110和120,帮着把受伤的人送到医院及时抢救,你这样做了,即使出了人命,即使你是全责,也比较容易取得当事人家属的谅解,赔偿后就不会判刑了……”
没想到,和很久未见面的同学,就“安全”这个话题聊了近一个小时,也让我了解了许多法律常识,特别是对“安全”这两个字更加深了认识。
“安全月”要做宣传,目的是为了形成一个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强化每一个人的安全意识。我想,只有人人不小视安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处处有安全。
2016年6月6日
(作者注:安全生产月是国务院批准的,从1980年开始,每年6月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到今年已36年了。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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