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殇
2015年11月5日下午16点多,一群社会闲散人员来到靖州县国土资源局,强行开动因非法采金扣押在国土资源局院内的挖掘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予以了制止,但最终这群人还是将挖掘机开走。
2015年10月28日晚8点,靖州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坳上镇坳上村有人在基本农田内用挖掘机非法开采黄金,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给县整治“三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采矿)办公室领导报告后,再与坳上镇人民政府衔接,并制定了行动方案。晚上9点,县国土资源局4人、整治“三违”办公室3人、公安3人等一行10人赶到坳上镇,与等在政府的坳上镇干部和派出所干警碰头后立即赶往非法采金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有一台中型挖掘机、一台溜金斜筛床、两台抽水泵等器械正在作业,挖掘机来回的往选金溜筛床上倾倒挖出的信沙。执法人员一边摄像、拍照取证,一边组织人控制现场。并将正在作业的2名挖机司机和1名工人连夜带到坳上镇政府问了材料,他们同称是一个叫龙景华的人叫他们挖的。问完材料后,执法人员通过不懈的给挖机司机做工作,终于在第二天凌晨5时将挖掘机运到了国土资源局,天亮后即进入立案程序。迫于挖掘机被扣的压力,经办案人员联系,龙景华到国土资源局接受调查。经查实,当事人龙景华承认采金4天,采金48克,毁坏农田近一亩(基本农田),所得黄金全被龙景华出售。
11月5日,执法人员向龙某下达《靖州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龙景华看到告知书处罚内容后,大发雷霆,对处罚强烈不满,也不愿意走正常的诉讼途径,公然威胁我局工作员,扬言要强行开走挖机,竟狂言说让工作人员报警就是。下午16点左右,龙某纠集2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来到国土资源局院内。报警后,公安受行政程序限制也无可奈何。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这次我们以尴尬难堪的局面收场。通过反思,也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矛盾,按照“行政处罚法”,我们对挖机以证据保存的方式,可以保存7天,他们是第八天来夺挖机,夺挖机的手段是没有法律禁止的。法律的严重滞后让我们一线的办案人员深深的感到无奈。一边是公平正义和民众的诉求。一边是违法分子胡作非为我们竟然还拿他没办法。不扣押非法采矿工具,违法者不听制止,对你下达法律文书置之不理,更不要说配合办案等后续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和职责风险得来的成果也会被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荡涤得一文不值。面对老百姓祈望的眼睛,以后的执法如何进行,如何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迎面而来的将是对我们更加严峻的考验。
(作者系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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