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提拔”易成权力寻租保护伞

来源:作者:向卫华时间:2013-07-04热度:0

 

    近年来,“破格提拔”官员屡被曝出:湖南湘潭27岁副县长徐韬,湖南耒阳32岁的女副市长王卿,广东揭阳27岁副县长江中咏,安徽望江22随岁的县团委副书记常骏生,湖北省宜都市25岁美美女镇长牟阳;江苏扬州30岁的市团委副书记袁慧中;辽宁丹东东港30岁的美女副市长董海涛……
    破格提拔为何屡屡出现违规?破格提拔究竟哪些能破哪些不能破?
   提拔年轻官员本是无可厚非的,只是在众多“破格提拔”事件中,使公众产生了质疑。有人统计:近年来“破格提拔”的官员18人,其中有11人,在被曝光的资料中,其父母或者其他亲属有官职。如:广东揭阳27副县长汪中咏,父亲江俊驱是揭东县原副县长,岳父是揭阳市地产大亨,典型的“官商勾结”的产儿,也是“子承父业”的典型。此外:湖南耒阳80后女副市长王卿,父亲王礼忠曾任耒阳市政府市长、人大主任,于2008年退休;湖南湘潭27岁副县长徐韬,父亲退休前是雨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望江22岁县团委副书记常骏生,父亲常德是县编办主任;江苏扬州30岁的市团委副书记袁慧中,父亲袁秋年是扬州市委政法委书记;辽宁丹东东港30岁的美女副市长董海涛,其丈夫叔叔刘明柱曾任市交通局局长、现省交通厅副厅长……“神男神女”们身上共同的“官二代”标签使得“潜规则”等充斥着人们的想象空间。
     官二代也是人,官二代也可以升迁。只是,为什么破格提拔的机会总是官二代的?而不是穷二代的?破格提拔到底有什么标准?需要什么样的程序?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这一切不得不引起公众的追根溯源、刨根问底。有网友是这样认为:“破格提拔”是“拼爹时代”和“潜规则”的产物;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我不相信没有任何关系背景就能火箭般直升的官员;一看就是就拼爹拼赢的,官二代没错。
    破格提拔这一制度设计,最初的本意,是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拓宽渠道,为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提供平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完全走了样,成了官二代的专利。破格提拔给非常拔尖的人才提供了机会,拓宽了年轻干部选拔的途径,但是同时也给“破格提拔”提供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允许其在规则范围内连级跳或是越级跳。一旦被人为操作,就容易为手握人脉资源的阶层开启“后门”,造成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现象的发生,破坏公平原则,污染社会风气,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的亵渎。  
    关于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强调:“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由此可见,“破格”也是有规矩的,而且标准更高,决不是某些人的特权。
   但是在现行规定中,对于这个“格”是什么,只是一些诸如“突出贡献”、“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等模糊规定,没有硬性规定或具体量化的标准,缺乏针对性和可衡量性。因而,难免有人利用这些“软规定”做出“出格”的事情,也给权力寻租留有一定空间,成了权力寻租的保护伞。
为什么违规提拔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干部选拔制度不完善,选拔程序执行不到位。为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在择优过程中,政府一方面要公开这种提拔的规则,明确哪些人可以提拔,条件是什么,如何提拔,并且要严格调查考生背景,执行回避制度;另一方面要公开提拔的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可是,事与愿违,提拔干部成了“暗箱操作”,正如民间说的那样: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重要的事不开会。研究人事就属于“重要的事”,往往是不开会的。
    5月17日,人民日报《破格提拔干部要从严》一文指出,选拔任用干部包括破格提拔干部,一定要落实从严治党方针,选人标准决不能降低、选人程序决不能成为摆设、选人结果决不能失去公正。三个“决不能”体现了中央组织部门正本清源、把关定向的鲜明态度。 
    为此,笔者代表公众强烈呼吁:“破格提拔”决不能成为权力寻租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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