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经常拿钱说事
来源:作者:许立春时间:2013-06-06热度:0次
时下,不少政府或者部门对下属干部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意欲通过保证金来对下属干部进行监督与管理,从而达到提高基层干部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如盐城市龙岗镇收取村干部“防违治违”保证金;某些镇政府收取相关部门领导的信访保证金,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先说信访保证金,上访是人民群众的正常诉求,是上级领导倾听基层呼声的渠道,可是,因为上层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给予了“一票否决”的考核,基层政府因害怕上访影响到各自的政绩,于是一味地压制上访,阻挠上访,人为堵塞信访渠道,故而通过收取干部一定的保证金来考核干部。事实上,部门交了保证金就能阻止得住群众的上访吗?你能剥夺得了群众诉求权力吗?再说自由何在?民主何在?
盐城市龙岗镇要求村干部缴纳3000元的责任保证金,用以考核村组土地管理的“防违治违”工作,殊不知,如果村组干部真有心搞小产权开发从中谋利的话,这3000元钱不是九牛一毛吗?又何异于杯水车薪?你听说过这样的俗话吧!“卖掉一处房,胜种十年粮”。扣罚了保证金,实在有挠痒的感觉,一点构不成威慑,同时还会助长他们违法乱纪的胆量,他们会觉得有钱就可以摆平了事情,他们更会肆无忌惮地敛财,最终会形成恶性循环。
下属干部(包括村干部)有本人的工资,有年底的考核奖金,有行政的级别,说到底都是“有毛抓”的人 ,动用任何一项措施都可以用来考核干部,惩罚干部,都足以让他们颤栗,如果再要他们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似乎有点多此一举。
考核干部的政绩,靠经济处罚或许有点效果,但从长远的眼光看,这不是治本之策,关键的措施还是要提高干部的自身综合素质,要他们多学习,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要对他多教育,增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要他们真正发至内心去关心群众,诚心工作,真正做到尽心、尽力、尽职,要他们干工作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如此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形成一个和谐的、健康的行政运行机制。
当然,教育不是万能。既然是干部,一定有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他们之间一定有权力的约束机制,行政的措施一定比经济的措施更奏效,更直接,如果一旦发现干部有意违法乱纪的情况,应该动用行政纪律措施来加以规范,把那些严重违法乱纪的不负责任的干部及时清除出队伍,做到釜底抽薪,这一定比罚点款更有威慑力,震撼力。听说过某县制定不成文的政策:只要网络炒出有社会影响的事情,不管干部大小,一律先停职,后处理,这个办法非常好。
行政管理不是企业管理,不要动辄拿钱说事。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