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与谈吐(杂文)

来源:作者:聂孝明时间:2013-03-23热度:0


原创                     经商与谈吐
 杂谈/聂孝明

   “小姐”一词,历史悠久。一般用于未婚妇女和少女名字之后。如:某大小姐。大家闺秀等。是褒义词。
      然而,在当今社会里。小姐一词,随着时代的变化,在人们的心目中,渐渐地变了味。
   有很多女性,在“洗头房”“洗浴中心”“歌厅”“滨馆”等,从事性产业工作,岁数大点小点的也都叫“小姐”。这在很多百姓的心目中,认为她们就是妓女的代名词。
   我有一次,去绥棱施工,住一家旅店,想让服务员给拿过来一双拖鞋;就因为我客气地招唤服务员一声“小姐”。这一声小姐叫完之后,那个女青年正要动身,可她的妈在后边“嗷”了一声就“咋了庙”了。
  “啊!还了得了!!还养了小----姐,了”!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声音很高,小字托的很长。气势汹汹的直奔我来了。大有大干一架仗的气势。我一看老太太急眼了,就赶紧说好话。并一再解释,说小姐是尊称,可老太太说啥也不干。非要把我们已经安顿下来的十几个人撵跑不可。这时,机长和水利局的经理也来说和。但老太太,火气十足说啥不肯。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似的,粗声大嗓地一再重复那句话:“还养了小---姐,了。”
   我们10来个人,要住一个来月,我们刚把随身携带的拎兜放到各自的床头,准备“安营扎寨”。可就因为我说的一句话。这家的老板娘不干了,非要将买卖拱手让给别人。
   这家的小旅店,看来是50多岁的老板娘说了算。老头往那一蹲不吱声。被我唤作小姐的20来岁的大姑娘也不哼不哈。给人的认象她们这一家是刚从农村过来新兑下这个旅店不久;不但对做生意缺乏经验,人的穿戴也十分“老土”。一个三口之家开个旅店,怎么穿的都是劳动服。鞋是胶鞋,娘俩没一个烫发的。旅店环境也乱糟糟。
   我按老太太的想法想下去,那是太可怕了:这10来个如狼似虎的大老爷们儿,就这么一个“小姐”,可不是高丽过年-------要了狗命了!
   没办法,我们背上个人的东西,再到别的地方“安营扎寨”。
   我们拎包罗伞的刚走出她家的门,就被离她家不远的一位老板满面春风的迎了上来,我把管那家旅店服务员叫小姐的事,一说。这家老板连忙说:“啥事都好商量,啥事都好商量,不就一句话吗?”
   这家老板对我们特热情,大有三国时期,刘备诸葛亮派手下大将军关羽、张飞出帐三百里恭迎西川名臣张松之情谊。张松带给刘备的可是世上难寻的西川地图啊!我们带给老板的是钱,是生意人的命根子!
   于是,我们10几个人,连吃带住一个多月。钱让新老板他赚了,人气也让他赚了。
   临走时,老板把我们送出多老远,还给我们每人买了一瓶矿泉水。并且热情地说:“下次欢迎您们再来啊!……….一瓶矿泉水值不了多少钱,可那是老板的一点情谊。
   下次,我们再去施工能不到他家吗?这就叫买卖人,跟啥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再说:也没说别的,也没有过份的举止和不文明的行为!
   当然,说话,要注意场合地点,没用的话,少勒勒,“祸从口出,病从口入!”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