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执法不宜“不告不理”
来源:作者:许立春时间:2012-07-17热度:0次
时下,基层国土所人手少,事情多,工作千头万绪,时常有“不告不理”的现象出现,楼层封顶了才发停工通知书,年终的卫片违法图斑更是典型的例证。姑且不论违法用地的原因,一个辖区内,年内卫星拍摄出不少违法用地,说基层国土所不知道,没查到,恐怕不现实吧!根本的问题是违法用地的“理由”特殊,群众不告,领导不究,故而耽搁至此罢了。
殊不知,不在第一时间查处违法用地,“马后炮”处理必然带来有很多的危害:第一,严重损害了土地执法的严肃性,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二、增大了日后查处的成本,给当事人、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群众的对抗性增大,处理起来更棘手;四、群众有攀比心理,违法势头有蔓延性,久拖不决,会留有后遗症,影响社会的稳定。
总之,基层国土所应该增强国土执法的责任心,做到忙而不乱,制定定期巡查制度,第一时间处理违法用地,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责任,建立惩罚制度,达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心里有压力,不和稀泥,不打和牌;制定定期报告制度,严禁隐瞒默许违法用地,对隐瞒掩盖违法用地造成后果的,要真枪实弹地处理人,以儆效尤;每个国土人要有树立“不告也要理”的精神,不做老好人,敢于得罪人,时刻不忘国土人的职责和使命。
许立春
江苏省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小尖中心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