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忽视废沟塘的管理
来源:作者:许立春时间:2012-02-01热度:0次
不容忽视废沟塘的管理
目前,不少地方群众哄抢整治废沟塘,引发很多信访矛盾,我镇有个村整治人与举报人发生打架斗殴,并出现流血事件,上访到省长信箱。
抢填废沟塘是一种表面现象,更有深层次原因:在历史上,这些废沟塘没有明确土地权属,废沟塘处于游离真空状态,也有少部分群众拾边种植,偶尔在塘边栽点数木,在塘里收割点芦苇。多少年来,村组集体疏于管理废沟塘,管理流于形式,惯例形成谁拾到手的田就是谁的,权属非常混乱。即使个别农户有承包合同,也是象征性的,几乎没收承包费,集体没有一点得益,而且合同都已过期。目前,有不少废沟塘紧邻国道、省道,或者城郊结合部,区位优势明显,显现出可观的经济价值,故而出现哄抢现象。
沟塘是集体的,个别人抢占了,得到了不菲的利益,没有得到利益的人必然产生不平衡心理,于是,能抢占的就抢占,不能抢占的就举报上访,严重扰乱土地管理秩序,影响地方政府的正常工作。
地方政府应该严格管理废沟塘,拿出可行切实可行的措施,笔者建议如下:一、以镇为单位划分出沟塘敏感区域和一般区域,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敏感区域,由县政府统一征收,给权属集体统一补偿,县政府统一收购储备,待时由政府统一出让开发;二、统一收购有困难的,取消村组管理权,保留村组受益权,由镇政府统一代管;三、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给敏感区域悬挂标志,警示乱抢乱填;四,乡镇加大打击力度,对乱抢乱填的重处重罚,达到杀一儆百,严禁私自买卖土地;五、国土所审核取土的时候,不仅审核取土情况,更要审核取土用途,运土去向,禁止乱填敏感区域的沟塘;六、由镇政府牵头,对有历史原因形成客观上种植、维护沟塘的,给以合理的补偿,取消历史上不合理的承包合同和过期合同,避免矛盾无限延长。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许立春
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邮编:224600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