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西省临汾市创新机制造良田的报告
临汾是山西的农业大市,几千年的土地开发导致该市耕地后备资源特少,但是在2012年和2013年里,该市通过创新机制,却开发整理耕地8.98万亩,不仅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任务,而且增加了当地群众的收入,提高了群众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各取所需,有偿流转
临汾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地处汾水之滨而得名,是华夏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黄河文明的摇篮。因上古帝尧曾建都于此,有“华夏第一都”之称。几千年来的耕种,临汾成为华北地区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素有“棉麦之乡”和“膏腴之地”美誉。近年来,随着临汾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生产建设用地需求激增,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异常艰巨。
为了强化耕地保护工作,2012年起,该市政府每年都签下军令状,着力保护耕地。年初,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书,下发了《全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任务分解通知》,特别明确了各县(市、区)长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年终未完成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临汾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开发政策和项目管理要求,通过内业查基础资料、外业实地踏勘,积极储备了一批土地开发项目。
为最大最优、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耕地后备资源,临汾市引导县市政府,把发改、农业、农发、水利等部门实施的以工代赈、农田改造、小流域治理等项目中涉及新增耕地的,通过补充完善,规范信息备案资料,全部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库。
临汾市土地总面积20275平方千米,地形轮廓大体呈“凹”字型分布,四周环山,中间平川,耕地特点是分布不平衡,东西部耕地资源丰富,中部盆地相对不足。多年来,临汾市沿汾河流域七个县市区,由于生产建设强度较大且用地需求依然强劲,占补平衡任务艰巨,耕地后备资源基本枯竭。东西两山县由于地形地貌、区域发展等因素,生产建设受到局限,耕地后备资源深度开发潜力相对较大,而土地专项资金严重不足。针对这种情况,临汾市整合资金资源优势,各取所需,实行补充耕地指标有偿流转。如侯马市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有钱无地,而永和县、大宁县等耕地后备资源较丰富,缺乏资金,临汾市里牵线搭桥,采取购买或者投资项目等形式,完成互补。
创新机制,向废弃地要田
近年来,随着临汾市转型发展,留下了大量废弃工矿用地,旧村改造、移民搬迁等留下大量废弃旧村、空心村。临汾市充分挖掘土地后备资源,将废弃地、三跑田等等资源变为土地整理的的主战场。
在具体实践中,临汾市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建立了建设用地复垦动态库,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形成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热潮。该市下属的霍州市政府2011年出台了《霍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办法》,2012年出台了《霍州市土地复垦项目补充实施办法》;洪洞县政府于2012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工作的通知》,2013年出台了《洪洞县社会投资土地复垦实施办法》,明确了鼓励、责任、实施等制度办法,将土地开发、复垦的任务、义务下压到乡镇政府,公布到社会,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取得良好的效果。
同时,该市引导工业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2009年以来,该市尝试规定30亩以下的工业项目不准占用耕地,30亩以上的项目占用未利用地要达到30%以上,凡是占用未利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可优惠至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线,用政策和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该市还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与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结合。2010年以来,该市实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与建设用地指标按1:4进行挂钩,并纳入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
2010年,临汾市政府颁布了《临汾市建设用地复垦整合试行办法》,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与破解当前用地紧张难题有效结合起来。2009年以来,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293个,建设规模3.13万亩,新增耕地2.63万亩,实现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不欠新账,快还旧账”,缓解了建设用地紧张形势
规范管理,以点带面
近年来,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发展较快,国家、省出台规定政策较多,程序规定要求愈来愈严。为此,临汾市探索创新,一方面树立典型,示范推动,另一方,规范程序,确保造地工作健康发展。
临汾市在造地中,树立一批各类典型,让大家明确目标,知道怎么干?干什么?针对各自实际,选择最佳方案,促进制度落实,管理到位。该市树立了河滩造地尧都区大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模式,山区造地汾西整合涉农项目充分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模式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沟坝地建设、建设用地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投资模式、管理方法等典型,有力促进了土地整治工作和项目规范管理。乡宁南营村,矿产资源,得天独厚,故有“煤炭之乡”的美称。历史上,该村私采滥挖泛滥,一直是临汾市的重点监管区域。该市经过调查,以南营村为中心开展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过治理,在昔日的私采滥挖区上造出耕地750亩。大宁县是临汾市易水土流失的地区之一,该市在三多乡开展了8.1平方公里的马连沟流域治理项目,新建中型淤地坝3座,小型淤地坝10座,生产坝20座,新增淤沟坝地550亩。
另一方面,临汾市引导各地政府在生产建设用地、城乡发展、土地资金投入、土地流转、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等方面,规范程序,形成合力。在实施中,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对于决策性立项、评审等环节,都要求财政、农业、水利、纪检监察等方面参与,共同决策;参与招投标的施工单位要到检察院反渎职局进行审查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将项目规模、新增、投资、施工单位、主要施工内容等在项目所在村镇公示,便于群众监督;对于变更设计、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征求村民和权属单位意见。对中介服务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和公开淘汰制,该市每次组织项目评审,都要求专家对作业单位进行排名,对排名最后的作业单位公开提出警告,两次排名最后或发现技术性错误直接淘汰,建议县市国土局不再聘用。对监理单位发现两次失误或一次重大失误立即解除工作合同。
2012年,山西省政府下达该市土地开发任务4.25万亩。该市全年完成土地开发4.5万亩,比省下达任务多2500亩。2013年,山西省政府下达该市土地开发任务4万亩。该市全年完成4.48万亩,比省下达任务多48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