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赝品》警示竟义
来源:作者:星明时间:2013-08-13热度:0次
姜铁军发表在《山东文学》的微小说《赝品》,很有警示意义。
小说写的是鸿图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王利在北湖边上看中一块地皮,市规划局朋友告诉他北湖很快修建地铁,到那时这块地皮可就值钱了,想找市国土资源局长黄胜协调协调。打电话请黄胜吃饭,在酒桌上谈这件事,被黄胜据绝,说,中央有明确规定,反对大吃大喝,你就别费心了。
于是托人打听黄胜喜欢什么?那人 来电话告诉黄胜喜欢磁器。王利想送什么磁器好时,快递送来一磁瓶。王利给黄胜打电话,黄局长,这个磁瓶是清朝粉彩,你好好留着吧!
黄胜听出话外之音,说地皮的事,你听信吧。
第二天黄胜叫老婆拿去到文物鉴定所做鉴定,瓷器专家鉴定结果是,这个粉彩是假的。黄胜老婆立刻火了,这不可能!你们是不是鉴定错了。专家也害怕自己看走了眼,连忙找来所里另外两名专家,共同鉴定一次,出具鉴定书:赝品。
黄胜看到赝品鉴定书,给王利打电话说,我家地方小,没地方放你的东西。王利忙说,拿回来多不好,你不喜欢就拿拍卖公司卖它吧!对方啪,一声把电话挂了。
拍卖公司也知这瓷瓶是赝品。只值几百块钱。
可拍卖公司拍卖时把几百元钱瓷瓶底价定到五万,可拍卖时马上就有给六万的,最后涨价到九十八万元买走。这样一来黄胜受贿应是九十八万。可纪委派人调查,黄胜说,王利送给我一只粉彩瓷瓶不假,就是朋友间互赠,根本就是赝品。他拿出鉴定证书,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纪委又到拍卖公司了解情况,拍卖公司证明粉彩确是赝品,值几百块钱。至于买家愿意出高价买走,那是买家的事,谁也管不着。买家看走眼的事在买卖行经常发生。
一个赝品在肮脏的运行中使两个人都得到利益,也起到利益交换作用,就因是赝品,黄胜和王利竟没受处分。看来反腐只看钱多少,不看事件性质。不管咋说这是拿权做交易。另外拍卖行明知是赝品,只几百元钱瓷瓶底价却出五万。看来还是在搞形式,而不是解决本质问题。那么反腐是不是也是“赝品”。不然被一句话抵挡过去了。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