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赐《乡村生活》(组诗),由五首诗组成。它们是:《乡下的父亲》、《咳嗽》、《旧砖》、《母亲的碗》、《雨天》。这五首诗都很有特色,值得一读。我特喜欢《乡下的父亲》及《母亲的碗》这两首。所以,在此就这两首诗,写一写学习心得,以资交流。
先看《乡下的父亲》:
粗糙 弯曲 关节凸起
掌心的纹路是田头的沟渠
流的不是雨水
是累榨出的盐
父亲 我摸摸
就摸到了屋后的古松
棱棱角角
能把我这身新衣刮毛
60岁了,你的腰是家中的柴锯
长年绷着一股狠劲
把自己的岁月锯短
一节一节
燃尽在炒菜烧饭的灶膛
全诗分两段,13行,总共101个字。这么短小的篇幅,要刻画出父亲的形象,是需要真功夫的。黄天赐似乎具备了这样的功夫。
你看父亲的手:粗糙、弯曲、关节凸起;掌心的纹路分明、深刻,像是田间地头的沟渠;而“沟渠”中流的不是水,是汗水浓缩的盐渍。这是一双怎样的手啊!忙忙碌碌,劳作不止,粗糙弯曲,皱皱巴巴,脏脏兮兮!
看着这双手,作者的内心是什么滋味呢?可谓五味杂陈,心疼不已。让我摸着你的手,好好的感受一下吧。我感觉怎么像是摸着屋后的古松树皮,棱棱角角,可以把我穿在身上的新衣服刮起毛刺啊!
你已经六十岁了,你的腰已经弯曲,看上去就像是家中锯柴用的锯,成年累月地绷得紧紧的。你就这样操劳不止,岁月一天天、一年年过去,你一天比一天苍老。而你情愿奉献出你的全部,像锯断的木柴一般,在灶膛里燃烧自己,养育我,养育这个家!
读完这精短的诗歌,勤劳、朴实、善良的父亲形象,兀然树立起来。诗歌选择父亲的“手”和“腰”,这极为熟悉、极为典型的意象,运用细微刻画、比拟手法,恰如其分,形象生动,感人至深。
再看《母亲的碗》:
我记事时
母亲的碗是紫色的瓦钵
盛的是野菜和杂粮
高不过碗沿
三十年前
母亲的碗是蓝边粗瓷碗
用清水洗
也刷不下一滴油星
如今我在城里
青花瓷碗能照见太阳
母亲却被一只泥碗
扣在了凤形山上
全诗分为三段,12行,总共83个字。作者写道:记事时,母亲的碗是紫色的粗糙的瓦钵。由于缺乏吃的,就连野菜和五谷杂粮,也是不能盛满碗(或者为了孩子,节衣缩食)。又过了几年,母亲的碗换成蓝边的粗瓷碗,还是生活窘迫,见不到鱼肉,刷碗时不见一点油星。现在生活富裕了,我进城安了家,我用上了锃光瓦亮的青花瓷碗,而母亲却作了古。母亲葬于凤形山上,坟茔就像一只倒扣的泥碗。
作者通过母亲所用的碗的变化,反映出生活的艰辛,母亲的辛劳,母爱的伟大。而对于母亲的养育之恩,我又如何报答?我是多么想让母亲过上好的生活。可是,等到我有能力报答母亲之时,母亲已作了古。巨大的失落感显现出来,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这两首诗,一首写父亲,一首写母亲。两者选取的切入点不一样,但都是从细节入手,抓取典型意象,比拟生动,想象丰富,感染力强。诗歌中没有写一个“爱”字,但深情的爱,蕴含于字里行间之中,让人们深切地体验人间父爱、母爱以及孩子对父母的仰望与爱恋。黄天赐高超的艺术表达能力于此可见一斑。
从诗歌的形式上看,这两首诗,没有刻意的讲究什么,甚至连押韵都没有顾得上。这是所谓的“以文为诗”且成功的典型例子。娓娓道来,不着痕迹。语言朴实而精确,比喻恰当而生动,情感真挚而细腻。
这里用得着诗人臧克家说过的一句话:生活是诗的土壤。作者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对农村、农民极为熟悉。父母的辛劳、生活的艰辛,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父母的爱,融化了心灵;对父母的爱,潜移默化地成长起来。最后浓缩成这精炼的、感人的诗歌语言。
言简而意丰,是诗歌的根本特质。用简短的篇幅,表达丰富的内涵,是需要生活的历练与文学的修养之综合要求的。怀着满腔热情投入生活,怀有悲悯情怀关爱生命,浓浓的情感融入其中,加上长期的、深厚的文学修养,才有可能达到自如的诗歌语言表达。诗歌也就不再是文字的随意的断句,缺乏生命力的杂乱的堆砌了。
一首诗的题目如果不能吸引人,已经是不成功的开始。一首诗的第一句或第二句,如果不能抓住读者的心,不能引起看下去的兴趣,这首诗已经可以说是不算成功了。诗歌读了大半,读者还是一头雾水,这首诗基本上就没有多大的传播价值了。优秀的歌唱家,上了台,一开口就能提起观众的精神,就能提携全场,引发共鸣。优秀的歌唱家的每一个字的发音,都是那么的清晰,来不得半点含糊。就诗歌而言,如果开头不能引发兴趣,并且用词不精确,含含糊糊,呆板无力,要想达到诗歌艺术的高境界,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所有这类缺点,在黄天赐的《乡下的父亲》及《母亲的碗》中,可以说都被克服掉了。这是这组诗成功的关键所在。
2012.7.31
上一篇: 刘能英《金缕曲•与弟书》赏读
下一篇: 从尘世中来、到灵魂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