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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树

来源:作者:脉脉雪影时间:2012-02-02热度:0

第一章               子河

 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大山中的雾霭还没有散尽,山脚下的整个村庄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云雾中,相隔十几米甚至几米的邻居都看不清,每一户人家都像是在茫茫魔境中。即使是这样的天气,大人们还是沿着熟悉的弯弯曲曲的山间小道下地干活去了。平日里放牛羊的孩子突然被解放了,像刚出笼的家禽一样立刻兴奋起来。不用招呼,他们很快聚集到村口的老槐树下。

 那棵老槐树据说已经有上百年的树龄了,但依然枝叶繁茂。在槐花盛开的季节,整个村庄都飘着淡淡的清香。夏天,它硕大的树荫下便成了孩子们的乐园。翻洋片,打泥弹,“抓强盗”,是男孩子们经常玩的游戏;影小人书,玩泥沙画,过家家则是女孩子们百试不腻的玩意儿。几乎全村的小孩子都会聚集到这里来玩。

 其实,全村的孩子也就十几个,这个村根本就没有村名,只是十六户人家聚居在一起,靠种地或外出打工维持生计。村里人都觉得这棵老槐树是全村人的守护神,所以会在一些特殊的日子,比如春分、清明、冬至这些节气来给老槐树清理一下枯枝,点上一柱香,行三跪九叩之大礼,祈求人畜平安、五谷丰登。于是,这个村子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老槐树村。

 老槐树村除了这棵槐树让全村人深感敬畏,还有那条从老槐树跟前潺潺流过的小河。这条小河是村子的命脉,人、牲口和庄稼喝水用水全靠它,所以,人们对小河也有三分敬意,轻易是不能下河游泳的。除非得了某种无法治愈的疾病或者着了魔中了邪,在请示过老槐树之后,才能在夜深人静、不被外人所见的情况下悄悄下水,而且,只能静静地浸泡几分钟,然后,在深深谢罪之后才能趁着夜色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谁也不能说话,大家都得低着头,尽量以又轻又快的脚步回家,更不准回头张望。到家了,病人必须倒头便睡,如果能在十五分钟之内睡着,那么病就会好了。其他家人,要静静地守在屋外,在心中默默感谢老槐树和那条被称作子河的小河。直到病人沉沉入睡,才能留一人继续守护到天明。

 所以,孩子们虽然喜欢在老槐树下玩,但从来没有人敢冒犯子河、冒犯老槐树。老槐树也像一位慈祥的老人,乐呵呵地守护着这些孩子们。侯敬德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孩子,十四岁,他家离老槐树最近。这个孩子天资聪明,喜欢看书。很多时候他并不参与孩子们的游戏,总是捧着一本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泛黄的书静静地读着。玩得最起劲的要数离老槐树最远的王大宝,十三岁,是家里的独苗。他妈妈生下他之后得了一场大病,在子河里浸泡了三次都没有效果,从此就一直没有怀孕。所以,对大宝特别宠爱,大宝也因此变得特别调皮,甚至自私,看到别人有什么好的东西,他总想占为己有。

 可不,这会儿他看上侯敬德手里的书了。二话不说,走过去一把抢在手里。其实,王大宝并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孩子,上学的时候,三天两头被老师批评,不是作业抄袭就是上课做小动作,在学校里完全是个恶作剧大王。所以,同学都管他叫王大炮。王大炮抢侯敬德的书,完全是因为侯敬德看书的那份享受的样子让他觉得难受。对王大炮来说,书简直是他的魔咒。侯敬德被抢了书当然不干了,他一边追一边心疼地喊:“别弄坏我的书!”他越是这样,王大炮越是开心,绕着老槐树一圈圈地跑。其他孩子都只顾盯着看,并不敢大声喧哗,他们知道老槐树和子河都看着,不可以吵扰的。

 “臭大炮,把书给我!”王大炮正跑得起劲,突然听到一声断喝,着实被吓了一跳,不由得放慢了脚步。一个身穿粉红连衣裙的小女孩,随手把王大炮手里的书夺了过去。这个女孩是侯敬德的邻居沈香。十二岁的沈香长得白白净净的,很好看,平时把自己打理很整洁,大家都很喜欢她。被沈香抢了书,王大炮没什么好说的,只好往地上吐一口唾沫,狠狠地踩上一脚。其他孩子一哄而散,又玩各自的游戏去了。

 沈香把书还给侯敬德。两人目光相遇时,沈香的脸上突然泛起一丝红云,她赶紧扭头走到女孩子中间去了。侯敬德感激地看了一眼飘走的红裙子,继续坐下来看他的书。

 雾渐渐散去,该是做午饭的时间了。老槐树村的午饭大多在下午两点左右,这时候,雾基本散尽,炙热的阳光把下地干活的人们赶回家中。孩子们必须赶在大人们回家之前把饭做好。

 “狗蛋儿——”侯敬德正在井边打水洗碗,狗蛋儿他爹娘急冲冲地朝老槐树方向奔去,还边跑边喊,像是出了什么事情。就那一声惊恐的呼叫,把全村老少不管是不是醒着的人都叫醒了,全村几十号人一起朝老槐树方向跑去。

 “子河收娃了!子河收娃了!”狗蛋的奶奶——一个疯了多年的老女人,喊出了全村人隐藏心底的恐惧。

 狗蛋儿脸朝下浮在水面上,人们把他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全身发白,没有呼吸了。狗蛋的娘抱着他哭得死去活来,呼天抢地。狗蛋儿他爹跪在儿子的身旁瑟瑟发抖,浑身像筛糠似的。只有那个疯婆子摸着狗蛋儿的脸,嘻嘻地笑着,说:“狗蛋儿乖,狗蛋儿听话,狗蛋儿好好睡觉……”

 大家谁也没有说话,赶紧找来一张破草席把狗蛋儿裹起来,放在老槐树下一块平坦的大石板上。那块石板是女孩子们平时影小人、用泥巴作画的地方,现在成了狗蛋儿的灵床。孩子们一个个惊愕地盯着那草席,生怕草席下的狗蛋儿突然钻出来似的。

 “你们有谁看见狗蛋儿是怎么掉河里的吗?”村里最年长的郑爷爷把在场的所有人环视了一遍后问道。

 孩子们全都着急地摇摇头,有的还赶紧摆手。

 “你们上午不是都在这里玩吗?”

 “可是……我们……没有看见……狗蛋儿……怎么掉……河里的呀。”王大炮怯怯地回答。

 “是的……我们都没有……看见。”孩子们小心应和。

 这真就奇怪了,上午大家明明在一起玩的,狗蛋儿什么时候掉河里了居然没有一个人看见。

 料理完狗蛋儿的事,老槐树村表面上又恢复了平静,但孩子们再也不敢去老槐树下玩了。

 “难道真的是子河收孩子了?”侯敬德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忽然听到隔壁传来爹娘小声的议论,睡意一下子全没了。

 “唉,到底狗蛋儿不是他爹生的,让子河知道了。我早就知道,狗蛋儿他娘偷汉子会有报应的。”这是爹的声音。

 “是啊。”娘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打颤。

 “她偷汉子也忒胆儿大了,还跑到子河边上去,以为那里不会有人看见,偏偏子河看见了。子河是神灵哪,哪容得下这样污浊的事儿啊!”

 “是啊是啊。这也难怪子河生气了!”

 “唉,那婆娘其实早也知错了,你看她每年祭树祭河出的供品总是最好最多的。”

 “可还是不能赎罪呀!真是造孽啊!唉……”

 爹娘一声长长的叹息之后,就不再说话了。

 侯敬德仔细地回忆那天在老槐树下发生的一切,可怎么也想不起来狗蛋儿是怎么掉进子河的,他压根儿就没看见狗蛋儿,只有王大炮那伙人在子河边翻洋片儿,后来又打泥弹。甚至人们找到狗蛋儿的时候,子河边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滑下去的痕迹。这狗蛋儿淹死在子河里真是一个解不开的神秘之谜。

 

第二章   团桌宴

 过年,是老槐树村最热闹的日子,所有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十六户人家虽然基本不沾亲也不带故,但大家相处得还算融洽,过年的时候都会互相串个门,拜个年。最让孩子们兴奋而惊恐的日子是团桌宴那天。

 这一天,侯敬德起得特别早,要帮娘把爹从大山另一边买回来的鱼肉蔬菜洗干净。虽然眼下是寒冬,但井水给人的感觉还是挺温暖的。忙了大半天,侯敬德终于跟着爹娘把自家的小方桌和一条长凳、四个菜搬到了老槐树下。

 老槐树下已经有五户人家的桌子放在那里了,王大宝家的桌子就在老槐树的左侧,也就是面向东方。面南方向按惯例是留给村里最年长的郑爷爷家的。于是,侯敬德把自家的桌子放在王大宝的对面,并且仔细地擦干净,再整齐地摆上窝头、鱼、肉、鸡和一个豆腐,然后,把装着两个窝头和两块肉的盘子放在老槐树下的大石板上。那块大石板在半年前曾是狗蛋儿的灵床,所以,放盘子的时候,侯敬德莫名地颤了一下。忙完这些,侯敬德又拿出一本小人书低头看起来。王大宝连忙凑过来看,这回他总算没有伸手来抢,他当然也知道在众目睽睽之下是不能随意作恶的。虽然他娘非常宠他,但在那么多人面前,也不得不管束他。

 正当两人看得入神,侯敬德身边忽然多出了几个人影。原来,沈香和她爹娘也来了,她家的桌子正好放在侯敬德家的旁边。侯敬德赶紧起来,向沈香的爹娘欠了欠身子,让开道好叫他们摆桌子。沈香朝他微微笑了笑,没有说话。等沈香家摆好桌子,侯敬德重又坐下来看小人书。其他人家也都陆陆续续地来了,王大宝已经没有心思再看了。他开始一家一家地察看他们的饭菜,看到好吃的便咽一下口水。而他身后越来越多的孩子偷偷地学着他的样子,伸脖子,咽口水。

 十六张桌子在老槐树东西两侧摆成两排,看上去饭菜很丰盛。大石板上的白色窝头顶着红光油亮的大块肉,很是好看。郑爷爷在石板跟前站好,十六个户主赶紧按年龄大小在后面排成三排。郑爷爷从石板上取过来三柱香,用火柴点燃,捏在左手大拇指、食指和中指间,又用右手把火苗扇灭,然后将右手搭在左手手背上,缓缓举起,一直举过头顶,又缓缓落下,并分别在额头、眉心、嘴巴、胸口的位置稍作停留,最后深深地叩了三个头,才把香插进香炉里。

 等郑爷爷欠身走开,第一排的五个人一起学了郑爷爷的样子焚香叩头,后面两排也一样做了。接下来算是自由活动时间,大家可以随意地站着,或者坐着,轻声聊天。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郑爷爷吩咐大家把自家的窝头和肉搬到子河边,连盘子一起抛进河里,祭树和祭河活动才算结束。

 接下来的仪式是转亲,这是让全村人又欢喜又惊恐的事情。老槐树村有句民谣:十三爹,十四娘,三十六岁抱孙伢儿。当然,这已经很久以前的事儿了,但每年团桌饭之前的转亲还是一代一代地流传下来了。凡是十三岁以上的孩子都被叫到大石板跟前的小圆桌周围,他们被要求背对圆桌围成一圈。圆桌中心放着一根绑了红线的尺子。郑爷爷伸手拨动尺子,让它在桌子上转起来。孩子们在桌子周围也开始转动,可以按原来的位置转,也可以抢占别人的位置,只要绕着桌子转就行。

 “停!”桌子中心的尺子好像已经停了有一会儿了,坐在老槐树背后的郑爷爷突然一声吆喝。屏息静气的人们着实被吓了一跳,孩子们像突然断电的风扇叶子戛然而止。郑爷爷走到圆桌旁边,从王大宝和侯敬德之间的空隙里看了看,笑着说:“王大宝和沈香!”听到这话,所有孩子(除了王大宝、侯敬德和沈香)全都如释重负般地转身去看那根系着红线的尺子。大人们也一起凑上来看尺子,没错,它一头指着王大宝,另一头指着沈香。按规矩王大宝和沈香继续留在圆桌边,其他孩子各自散开。现在沈香和王大宝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结亲,要么离开老槐树村。因为有些女孩子不愿意接受转来的老公,也有的人家害怕这种转亲,所以老槐树村陆陆续续地有一些人家逃离出去,做爹娘的不可能让不到十六岁的女孩子一个人出去闯荡,只好举家出逃。所以,多少年来,老槐树村还是原来的老槐树村,人口始终不见增长。当然,也有一些外出打工的,在外面站稳了脚,就外出定居了。这是题外话。

 再说王大宝和他爹娘,自然太乐意了,沈香可是村里最漂亮最聪明的女孩子了。侯敬德偷偷地看了一眼沈香,偏巧沈香也拿眼角来扫他。侯敬德赶紧低下了头,装作翻弄手里的小人书。沈香的爹娘是老实人,从来不敢违背村里的任何规矩,认为规矩就是天条,违背天条是要遭天谴的。所以,他们虽然心里不愿意,知道王大宝成不了大器,但嘴上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等候郑爷爷的发落,就像一头等待宰杀的羔羊。

沈香是个倔强的女孩,她知道爹娘不敢违背村规,不会为她说什么,所以,她没有回头看她爹娘一眼,只是紧紧地咬着嘴唇,强忍着站在那里。郑爷爷指挥村里最年长的老妇人从王大宝的头上拔下三根头发,放在桌子上,又从沈香的马尾辫中剪下一小撮,也放在桌子上,然后把这些头发整齐地捋在一起,用尺子上的红线扎紧,交到王大宝他爹的手里。这样,沈香就算是王大宝的媳妇了。等到沈香年满十六岁,就可以过门成亲了。

 沈香和王大宝并排站在圆桌前,接受大家的祝福。其实,这种祝福并没有任何人会说出一句祝福的话,只是按规矩,每家每户把照旧准备好的红包交到新人手里就可以了。有这么漂亮的媳妇到手,王大宝乐得大方,把所有红包都红了沈香。沈香只是默默地接在手里,脸上没有任何开心或不开心的表情。送完红包,转亲也就结束了。

 大家七手八脚地撤了圆桌,又把各家的桌子在老槐树下围成一圈。孩子们赶紧回到自家桌子旁规规矩矩地坐下来。这团桌宴吃的时候还有一番讲究,小孩子不敢擅自动筷。郑爷爷捋捋山羊胡子,慢悠悠地站了起来。其他所有人赶紧跟着站起来。只见郑爷爷微微闭上眼睛,双手抱拳在胸前,嘴里念念有词。侯敬德听不清郑爷爷到底在念什么,更不知道那些大人们又在跟着念什么,只好随便张了几下嘴,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生怕不小心得罪了老槐树和子河。

 郑爷爷念完词,往小酒杯里斟满酒,等大家把自己手里的酒杯一起举过头顶,在空中停留大约五秒钟的样子,然后慢慢低下来,在桌子前老槐树的根部洒成一条弧线。郑爷爷并没有马上坐下,又在小酒杯里斟满酒,双手捧着,往前一举,说:“祝大家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年年团桌,年年有余!喝!”

 这第一杯酒下肚,真正的团桌宴才开始,孩子们才可以轻松地吃自己喜欢的菜肴。当然,虽然吃得轻松,规矩还是有的。每个菜只能夹一到两筷,绝对不能超过三筷。吃过面前的一个菜,将由大人将菜移至下一家人家的桌子上,就像生产流水线一样。直到把桌上所有的饭菜全部吃完,春节最隆重的一天就算过去了。

 回到家里,侯敬德有些闷闷不乐,一直坐在窗前捧着泛黄的小人书发呆。爹和娘聚到别人家打牌九去了。侯敬德实在想不明白,老槐树村怎么会有这样的规矩?爹和娘当年是不是也是这样结成夫妻的?正当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到屋外传来一声猫叫。自家没有猫呀,侯敬德没有理会,继续发呆。那猫叫似乎有些特别,侯敬德听出了最后一个音是“德”。他赶紧起身出去,是沈香!她泪盈盈地站在院门口的黑影里。泪,那是侯敬德用心感觉到的。他冲过去,在离沈香半米远的地方突然站住了,惶恐地看着沈香,不知所措。

 “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吗?”沈香嗫嚅着说。

 侯敬德被吓了一跳,虽然他怀疑这里的很多规矩,但爹和娘都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更没有想过要背着爹娘偷偷地离开。

 沈香默默地掉头走了。等侯敬德清醒过来,再想说什么,已经晚了,沈香已经消失在黑色中了。侯敬德颓丧地回到屋里,倒在床上,蒙头而睡……

 

第三章     沈香

 沈香离开侯敬德回到家里,她知道夜里山路不好走,很容易迷失方向,所以只好一声不响地溜回自己房间里,连衣服也没有脱就悄悄地睡下了。她想到了死,死对于一个十三的小孩子来说无疑是个可怕的字眼,但除了死似乎没有别的办法了。她才十三岁,如果一个人走出大山,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爹和娘又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在沈香脑子里四处撞击,直撞得她差点昏死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沈香迷迷糊糊地从梦中醒来,一丝微弱的光亮从低矮的木窗里透射进来。她赶紧翻身起床,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听了听,外面没有什么动静。沈香轻轻地打开门,趁着黎明前的黑暗走了。

  事实上,沈香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就这么神使鬼差地走到了侯敬德家院子外。侯敬德家仍然沉浸在一片死寂中。沈香像失去重心的风筝,摇摇晃晃地跌落在地上,眼泪终于哗哗地流了出来。但很快,她就忍住了,用衣袖擦干眼泪,咬紧嘴唇,决绝地向老槐树走去。

 老槐树无声地注视着沈香,树枝纹丝不动,仿佛在等待一场暴雨的降临。沈香在老槐树前的大石板上坐下来,擦干净脸上的泪渍,然后慢慢地躺下来。天空一片黑暗,只有一颗星星,似乎有个声音,像有人在笑,又像在哭。星星突然不见了,从空中落下来一张白茫茫的网,很细很细的白线织成的网,网眼却很大,好像有一只鸟在里面穿来穿去。沈香坐起来,看着那只网一点一点落下来,一直落到她身上,一转眼又不见了。沈香奇怪地站起来,转着身子找,可什么也没有找到,但她还是不停地转,不停地转……也不知怎么的,就转到子河里去了。沈香突然看到了狗蛋儿,他正在子河里扎猛子,从河底捞起一大把窝头。狗蛋儿把窝头放在河面上,又扎猛子捞上来几个盘子,然后把窝头放在盘子里,笑呵呵地推到沈香面前,说:“吃!快吃!”

 沈香惊愕地看着狗蛋儿,慢慢伸过手去拿了一个放在嘴里,可怎么也咬不下来,简直比石头还硬。她使劲地咬,咬,咬下了一块冰,而且很快滑进了肚子里,好冷!沈香打了冷颤,狗蛋儿不见了,窝头也消失了,而她自己却浸泡在子河里,河水已经吞噬了她整个身体,只有头还露在水面上。沈香干脆往河中央走了一步。河面突然起风了,座落在山坳里的老槐树村冬天是没有风的。沈香被这阵风卷浪推到了岸边,她又向河中央走去,但刚抬腿就被风浪打了回来。老槐树嗡嗡地摆动树枝,好像在着急地呼喊着什么。

 “沈——香——”哦,是娘的声音,是娘醒来发现沈香不见了,正一路找过来呢。沈香鼻子陡地一酸,眼泪再次哗哗哗地落了下来。

 “娘——”沈香想告诉娘,“我在这儿!”可这句话还没有喊出来,她就晕过去了。

 三天之后,沈香终于醒过来了。娘一直握着她的手,流泪。爹坐在屋檐下抽大烟,唉声叹气。“当家的,香儿醒了!”听到娘的叫声,爹快步冲进屋来。

 “香儿啊,你怎么敢冒犯子河啊!”老实巴脚的爹不知道该怎么安抚沈香,这句话刚一说出口,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

 “别说了,”娘赶紧打断了爹的话,“快去热一下姜汤和窝头,香儿一定饿了!”

 “我不饿。”沈香软软地说,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

 “傻孩子,你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一定是饿糊涂了。”娘用手摸摸沈香的额头,“还好,烧退了。”

 沈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更不知道她躺在床上一直发烧,爹每天除了去老槐树上收集冰霜,让娘把化了的霜水抹在她的胸口,整天就坐在屋檐下抽烟生闷气。

 听了娘的话,爹讪讪地笑着,退出屋去,没多久又端着姜汤和窝头进来。娘接过姜汤,把沈香扶坐起来,吹了吹慢慢喂给她喝下,又拿了窝头掰下一小块。

 “娘,我不要吃窝头。”沈香闭上眼睛,软软地说,很乏力的样子。

 娘把掰下的那一小块窝头塞进自己嘴里,又扶着沈香慢慢躺下。“香儿,你再睡会儿吧,等下娘熬小米粥给你喝。”见沈香微微点了点头,娘轻轻地推了一下爹,两人一起走到堂屋里去了。娘还仔细地把沈香的房门关紧。

 沈香听不清爹娘在商量着什么,但她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他们可能要送她去王大宝家。在老槐树村定了亲的女儿要是死在娘家,爹娘都要遭处罚的,要坐竹篓子在子河里泡上三天三夜才能赎罪。现在这么大冷的天,爹娘要是泡子河,就算不被冻死,也会落下终身残疾。想到这里沈香不由得浑身发抖,自己怎么能不顾爹娘的死活呢。可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老槐树村没有人知道答案。

 三天之后,沈香被悄悄地接到了王大宝家,虽然王大宝他爹娘并不非常乐意,但一个得罪了子河的媳妇按照老槐树村的规矩是不能留在娘家的。所以,王大宝一家整天战战兢兢地守着她,过年的气氛消失殆尽,像抱着个定时炸弹似的。

 沈香毕竟是个聪明孩子,她就是再不喜欢王大宝,这事儿也怪不上他呀,所以,到王大宝家第三天,她就不再沉着脸了,每天早早地起来帮婆婆做事,跟王大宝一起看小人书,日子过得平安平静。

 正月十五,是老槐树村非常特殊的日子,不管是不是正式结婚的新媳妇,到婆家的第一年,都要在这一天去向老槐树谢恩。像沈香这样还没到成婚年龄又住到婆家的女孩子,不算正式结婚,她和王大宝还是分床睡的,并没有圆房。

 婆婆和公公早早地就起来了,做馍,烧菜,准备祭品。按规矩,沈香和王大宝在这一天是不需要做事的,尤其不能碰那些祭品。沈香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也把王大宝梳理得有模有样的。王大宝傻傻地盯着沈香,呵呵呵地笑得流出了口水。沈香一扭头,看见婆婆正向她招手,赶紧走了过去。

 “大宝,走啦。”婆婆笑咪咪地拉起沈香的手,又等大宝过来,一样拉上他的手,公公挑着祭品,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向老槐树走去。

 婆婆恭恭敬敬地把祭品放在老槐树前的大石板上,点上香,虔诚地跪下来,请求老槐树保佑沈香和王大宝平平安安,相亲相爱,白头偕老。然后拉过大宝和沈香一起跪下来,叩头。

 沈香叩完头,正要站起来,一个馍突然从盘子里滚落下来,一直滚到她的脚边才停下来。沈香刚要伸手去捡,婆婆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连连磕头,“请老槐树恕罪!请老槐树恕罪!”

 沈香吓得不知所措,准备捡馍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公公连忙走过来按下大宝和沈香的头,一直按到额头挨着地面。这样足足跪了大概半个时辰,婆婆才停止了口中念念之词,起身把大宝和香儿扶起来。

 沈香拍干净身上的灰尘,看看老槐树,又看看大石板上的供品,那个馍不知什么时候又规整地躺在盘子里了。沈香正纳闷,狗蛋儿突然笑着拿起那个馍,大口大口地嚼起来,还冲沈香嘻嘻地笑。狗蛋儿把馍掰成两半,扔掉一半,又把手里的另一半掰成两半,再扔,再掰,直到手里的馍小得只剩下绿豆那么大了才停止。沈香睁大了眼睛盯着狗蛋儿。狗蛋突然把手里绿豆大的馍扔了过来,一下子砸中了沈香的额头。沈香只觉脑袋轰地一声,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沈香清醒过来,已经在家里了,公公婆婆和大宝站在床前,呆呆地看着她,像看着一个没了灵魂的人。沈香欠了欠身子,想坐起来,可是身上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头特别特别重,特别特别痛,像要裂开了一样。她重重地倒下,双手抱着头,蜷缩成一团。婆婆叹了口气,摇头离开,大宝和公公也跟了出去。

沈香从此落下了头痛的毛病,除了轻便的家务,不能再干重活了。一旦累着,头痛就会发作,痛得像丢了魂儿似的。

 

第四章            灶姑娘

 王大宝他爹娘确信沈香得了头痛病之后,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所以,谢过老槐树后的第三天,大宝娘把沈香、大宝和他爹支出家去,又悄悄约来敬德娘,准备向灶姑娘把事情问个明白。

 据老槐树村人说使用十年以上的灶头里住着灶姑娘,一般兄弟姐妹比较多,大致有七八个,多是女孩,通常只有一个男孩子。灶姑娘年龄不超过十五岁,但都非常聪明,村人有什么疑问,只要请教灶姑娘都能获得满意的答案。不过,不是随便哪一天都能请到灶姑娘的,只有在正月初十到二十这几天才能请到。过了这几天,灶姑娘上学去了,就没时间出来玩了。灶姑娘像老槐树村的孩子们一样,也要学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当然,她们的成绩比老槐树村的孩子们强多了。因为灶姑娘是女孩子,她们上的是女子学校,又没见过父母兄弟之外的男子,所以,请她来玩的时候,家里不能有男子在场,不然,会被灶姑娘迷上的。为此,大宝娘早早地就把大宝爷俩支出去了。

 大宝娘把脸盆仔细地擦洗干净,倒上温开水,又找出一块新毛巾在水里浸透,再挤出水分,捋平了搭在脸盆口上,和敬德娘泡的那杯红糖水一起放在饭桌上。敬德娘又在桌面上均匀地撒上一层面粉。一切准备停当,大宝娘和敬德娘各自伸出一根食指抬着一个倒扣着的小箪来到灶台入柴口。

 大宝娘把小箪贴近灶口,一脸虔诚地说:“灶姑娘,洗脸水和糖茶都给你准备好了,请你上轿,到我家来玩吧!”稍等了一会儿,大宝娘又说:“灶姑娘,你上请轿了吗?要是上轿了就请你侧一下轿身。”

 大宝娘嘴里的轿子,实际上就是那个倒扣在两个人食指上的小箪。说来也真有些奇怪,两个食指竟然能使一个倒扣的小箪保持平衡,即便是轻轻地晃动几下也不会掉下来。但在灶姑娘“上轿”之前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所以,老槐树村的每一个人都相信灶姑娘是确实存在的。就连小女孩子也会偷偷地学着大人的样子,请灶姑娘来家里玩,然后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狗蛋儿的两个堂姐就在家里请过灶姑娘。她们问了很多关于狗蛋儿的问题,当问到狗蛋儿的老婆会是谁的时候,灶姑娘沉默了很久,最后说狗蛋儿没有老婆。堂姐不明白狗蛋儿明明是男生嘛,怎么可能没有老婆呢?老槐树村虽然有不服转亲的女孩子,但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打光棍的啊。再问为什么,灶姑娘就不肯说了,也许天机不可泄露。为了证明灶姑娘说的是事实,堂姐又问:“狗蛋儿今天穿的棉袄最下面那颗扣子是什么颜色的,红色侧一下,绿色侧两下,黄色侧三下,黑色侧四下。”结果小箪侧了四下。两个堂姐立即伸长舌头,互相做了个鬼脸,因为狗蛋儿的那颗扣子是大堂姐昨天帮他缝上去的,她清楚地记得是一颗黑色的塑料钮扣。两个人又出了一些数学题叫灶姑娘做,加减乘除都试了,甚至还试了方程,灶姑娘全都准确无误地解答出来了。两个堂姐不敢再怀疑什么了,也想不出什么新鲜的问题了,就决定送灶姑娘回家。谁知灶姑娘正玩在兴头上,不愿意回去,怎么也不肯下轿,堂姐没办法只好把小箪偷偷地扔在桌子底下的角落里了。

 以至于后来她娘从灶口请灶姑娘的时候,怎么也请不到。吓得两个堂姐只好从实交待了,最后还是在桌子底下的小箪里找到了灶姑娘。可怜的灶姑娘在桌子底下足足呆了三天。堂姐她娘赶紧又是好茶又是糖果地招待灶姑娘,还不停地给灶姑娘赔不是,总算把灶姑娘安抚好,送回灶口。从此,两个堂姐再也不敢独自请灶姑娘来家里玩了。

 再说大宝娘和敬德娘抬着的轿子果然侧了一下。于是,她俩抬着轿子来到桌子边,一左一右站在桌子两边,食指仍旧抬着小箪,让插在小箪边上的筷子指出面粉中央。

 大宝娘最着急的问题是:“香儿是不是真的病了?是,点一下;不是,点两下。” 筷子在面粉里清楚地打出两个小坑。大宝娘有些失望,接着又问:“香儿是不是大宝的媳妇?是,点一下;不是,点两下。”筷子又点了两下。这下大宝就不是失望那么简单了。香儿明明是老槐树给指的亲,怎么会有错呢?这村里有谁敢怀疑老槐树的指婚呀?

 “那么,香儿……应该是谁的老婆呢?你写出他的名字来,好不好?”大宝娘壮着胆子请求。

 小箪微微侧了一下,大宝感觉自己的食指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在面粉上方一点一点地移动着,面粉上慢慢出现了三个字:侯……敬……德。“侯敬德!” 两个女人同时尖叫,惊得眼冒金星。

 “那……那那……那为什么……老槐树……把香儿……指给……我家……大宝呢?”大宝娘吓得话也说不全了。敬德娘更是吓得不敢出声。

 敬德娘用刷子轻轻地抹平面粉,筷子又开始在面粉上缓缓移动,“狗蛋儿?” “这跟狗蛋儿有什么关系?”看到那三个字,狗蛋娘越发糊涂了。

 “动了尺子?狗蛋儿动了尺子!这死狗……”大宝娘刚想骂脏话,但立刻拦腰掐断了。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大宝娘不知可否地问,又像是自言自语。

 敬德娘已经吓得不敢再动面粉上的那几个字了。筷子又在“动了尺子”上叠加了一个字:“放!”

 “放什么?”大宝娘一团雾水。但筷子再也不动了。两个女人失魂落魄地把灶姑娘送回灶口。

 两个女人实在不明白,狗蛋儿活着淘气,死了还是那么淘气,居然敢在老槐树的眼皮底下动手脚,这不是反了吗?

 大宝娘毛毛糙糙地收拾干净桌子上的面粉,一口气把刚才款待灶姑娘的糖水喝了个底朝天,又把小箪使劲地拍了拍,扔到挂着的篮子里,坐下来郁郁地生闷气。敬德娘拍拍她的肩膀,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点点头,又摇摇头,走了。

 大宝爷仨儿还没有回来,大宝娘一个人在屋里胡思乱想,急得团团转。她突然想起了当年狗蛋儿娘送鬼的事。

 那年狗蛋儿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怪病,整天半夜里哭。那哭声异常凄惨,哭得整个村子的人都不敢睡觉,生怕睡着了会被某种不明事物掳走自己的灵魂。后来,他娘趁着天黑,把一碗盖了红烧肉的米饭送到山腰上,狗蛋儿的病就好了。

 晚饭后,安排大宝和沈香睡下后,大宝娘推说找敬德娘有事儿商量,大宝爹只好一个人先睡下了。

 大宝娘悄悄溜进厨房,盛了满满一碗饭,搁上事先留出的大块肉,用一块黑布包了,提着出门去。

 大宝娘在微黑的山道上勿勿地走着,几乎是一路小跑。身后的脚步声沙沙沙地响着,像总有人跟着似的,但她不敢回头,只是一个劲儿地向前走。没多久,背上就热乎乎的了,额头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大宝娘抬头看了一下天色,凭经验她知道天很快就要黑了,会一下子黑下来的。再看看自己所在的位置,离家足有几百米远了。她把饭碗放在一处比较平坦的石块上,来不及打开裹着的黑布,转身拔腿就跑,一口气跑到了山脚下。

 大宝娘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刚从狼窝里逃出来似的,嗓子眼干涩而生疼。她抹了抹额头的汗珠,双腿明显沉重了许多,但还是不能停留,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远离那碗米饭,把鬼甩在山腰里。

 回到家里,大宝娘倒了一大碗水,没咕咚两下就喝完了。然后,软软地坐在竹椅上。过了很久,才起身看了看大宝,又看了看沈香,两个孩子睡得很安稳,甚至嘴角露着浅浅的笑。她掖了一下大宝的被子,又掖一下沈香的被子,在心底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回屋睡了。

 

第五章   出逃的新娘

 送鬼之后,大宝娘特别留意沈香的病情。应该这么说吧,比原来是好多了,但有时候还会犯,只是没那么严重了。大宝娘在心里还是暗暗欢喜的,又偷偷地送了两回,希望香儿彻底好了。事实也是如此,果然好长时间没见沈香犯病了。于是,日子在日出日落中一天天地过去。

 眼看沈香就要年满十六了,出落得越发水灵了,像一朵含苞欲放的桃花,那身段,那脸蛋儿,那胸,那臀……别说男人看了会流口水,就连大宝娘也是越看越欢喜。所以,大宝心里有多开心自不必说了。他总是借机接近沈香,讨沈香的欢心,好早日与她完婚。但沈香总是提防着他,与大宝保持着一种看不到摸不着的距离,连手都没让大宝牵过。

 不管沈香如何地小心,不管她心里多么盼望黑夜永远不要醒来,但,她和大宝,像所有孩子一样,不可避免地长大了,就像种在院子门口的那棵佛手瓜,已经悄悄地爬上了篱笆墙,正探头探脑地伸出脆绿色的小小手掌触摸这个世界呢。

 大宝爹娘商量着准备操办大宝和沈香的婚事,大宝爹特意去山外问了命相先生。当他把大宝和沈香的生辰八字告诉命相先生,命相先生一言不发,闭上眼睛,右手大拇指在其余四个手指间来来回回地掐了几遍,仍没有作声。大宝爹开始坐立不安起来,一会儿盯着命相先生的右手,一会儿又盯着他的嘴巴,想问又不敢问,简直就像饿急了的叫驴,团团转。也许过了十分钟,也许更长,命相先生终于睁开眼睛,不再掐右手的各个手指了,在一张红色的纸上写下黄道吉日,包括接亲、拜堂、入洞房的时间都写得清清楚楚的。

 大宝和沈香的黄道吉日被选在半个月之后。大宝娘忙里忙外打理房间,把原本斑驳低矮的小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还贴上了大红的喜字。大宝爹每天去山外购买操办酒席所需要的酒菜。除了沈香依然一言不发地帮婆婆洗衣做饭,整个老槐树村都充满了喜气。也难怪,老槐树村就这么几户人家嘛,谁家有喜事还不是全村总动员。对了,没有被喜气激活的还有侯敬德和他娘。

 按老槐树村的规矩,结婚前一个星期,新人是不能见面的,于是,沈香又回到了自己家里。沈香娘自是疼爱有加,什么事也不让她插手,一来沈香就要成为别人家的媳妇了;二来也怕沈香累着,万一旧病复发总不是个事儿。所以,所有的人都忙里忙外的,只有沈香成了闲人一个,一个人闷闷地走着,不知不觉地就走到了后山上。

 这座后山叫飞鹰山,不算高,大概有一千多米吧,因山顶上有一块巨大的石柱形如飞鹰,村民便叫它飞鹰山。飞鹰山树木繁盛,向南的一面有大片的竹林,是老槐树村的聚宝盆,盛产春笋、冬笋和各种蘑菇。但这个时候,山上只有鸟雀们留下的空巢了。

 沈香漫无目的地走在通往山顶的羊肠上道上。这条小道,沈香不知道走过多少回了。自从住到王大宝家,自从得了头痛病而辍学之后,她常常一个人走在这条通往山外的小道上,也曾经很多次想过走上去就不再回来了。可是,每次走不到半山腰,她又回来了,耳边总是隐隐地响起娘声嘶力竭的呼喊。

 今天很奇怪,四周围静悄悄的,什么声音也没有,只有身后自己的脚步声,一声高一声低,也许娘忙得忘了香儿了吧。沈香抬起头看看天,天空瓦蓝瓦蓝的,云层很高,淡淡地飘浮着几朵零星的白云。有一朵像极了人的脸,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都清晰可见。沈香觉得有些面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到底像谁。于是,她一边走,一边看云,一边想,不知不觉地就走到了山顶上。

 走到飞鹰跟前那一小块平坦的地盘,沈香才发现自己站在山顶上了。这时,她才感觉到背后热乎乎的,鼻尖儿上冒出了细细的汗珠。老槐树村萎缩在山脚下,像一块乱石,那么不起眼。沈香绕着飞鹰转了一圈,与老槐树村一山之隔的村子叫杨柳村,其实村子里并没有杨柳,甚至连树都很少。不过,与老槐树村不同的是,那里有一条通往山外的土公路,用沙石铺成的那种,偶尔有拖拉机车驶过,便扬起漫天飞尘。

 沈香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并没有谁在喊她,只有微微的风声。不知道是失望还是沮丧,沈香靠着飞鹰双臂抱膝坐了下来,把头深深地埋进臂弯里,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沈香,沈香,快来追我呀,快来追我!”

 “是谁在喊我?”沈香着急地四处寻找,可就是找不到一个人,但那个声音却一直在喊她。沈香朝声音的方向拼命地追,拼命地跑,突然跑进了一个热闹的城市。街道上到处是人,到处是叫卖窝头的人,还有一个人叫卖贴着大红喜字的灯笼。那个人向沈香递过来一个灯笼,嘴里流着血,不停地说:“妹子,买一个灯笼吧!妹子,买一个灯笼吧!”沈香吓得转身就跑,可腿好沉好重,怎么也跑不动,那个灯笼一直在她耳边晃动,晃动……

 沈香一个趔趄摔倒了,睁开眼睛一看,竟然睡在飞鹰脚下,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顿时睡意全消。她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揉了揉发麻的双腿,正要往来时的路上走,转而一想,既然已经在山顶上了,为什么不趁此机会离开老槐树村呢?这么一想,沈香更清醒了许多。她拍干净身上的灰尘,向杨柳村方向走下山去。当然,她并没有打算留在杨柳村,她要沿着杨柳村的沙石路一直向前走,去一个没有转亲的地方。

 再说沈香她娘,一直忙着自己的事情,并没有注意到沈香,直到晚饭时,才发现沈香没在屋里。她在自家院子周围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沈香,以为沈香出去玩了,就挨家挨户去找,没多久就把整个老槐树村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沈香。全村人慌里慌张地跑到老槐树跟前,还是不见人影。沈香娘一下子跌坐在地上呼天抢地大哭起来。众人站在子河边,仔细寻找沈香的痕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就像上次狗蛋儿落河一样,什么痕迹也没有。

 老槐树沉默无语,子河沉默无语,村民们也沉默无语,只有沈香娘哭得死去活来,沈香爹无助地站在旁边,不知所措。大宝娘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她走过去搀扶沈香娘,意味深长地说:“妹子,别伤心了,该不该我们有的老槐树和子河最清楚了。”

 “我要沈香!我要沈香!”大宝冲着子河发疯似地大叫起来。

 村民们似乎被突然惊醒了,乱糟糟地开始商量对策。虽然子河是不可冒犯的,但人命总是大于天吧,何况沈香是一个就要嫁人的新娘。大家七手八脚地找来竹竿,装上钩子,在河里打捞起来。几乎把子河在老槐树村所属的河段全部捞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沈香的一丝痕迹。有人壮着胆子建议下河去摸,被郑爷爷制止了,就算沈香真的掉进子河里了,现在找到了也是个死尸,既然子河要把沈香收走,必定有收走她的理由。如果子河要把沈香还回来,就会像狗蛋儿一样,让她浮出水面了。大伙儿想想也是这个理,便随声应和。沈香爹娘和大宝那家人也不好说什么了,只好怏怏地回家去。

 沈香娘在家里为沈香设了个灵堂,把喜事办成了丧事,按村子里的习俗,用一块沈香睡过的床板替代沈香,悄悄地埋在后山的小树林里。

 头七那天早上,大宝娘挎了一篮子饭菜去小树林祭奠沈香,把从箱子底下找出来的沈香和大宝捆在一起的头发在沈香坟前一点点解开,留下大宝的那一撮短发,又用纸钱点燃沈香的长发,算是解除了两人的婚约。“香儿,不是我狠心拆散你和大宝,你和大宝实在是缘分不够哪!你就放心地去吧!”

 沈香“死了”以后,老槐树村一下子变了,人们不再相信转亲,也很少去老槐树下聚会了,连团桌宴也取消了。只有郑爷爷偶尔还会一个人站在老槐树下感叹时事变迁之快。年轻人出去打工的打工、上学的上学,侯敬德去了县一中上高中,据说成绩非常好,大宝去了省城打工,以前的热闹已经不复存在了。这是后话。

 

第六章    城市的魅惑

 沈香决定离开老槐树村的那一刻,连她自己都被吓着了,她怔怔地回头望着飞鹰山下那一堆“乱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又朝“乱石堆”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扭头向飞鹰山下走去。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可沈香觉得下山的时候,浑身轻松,像卸下了沉重的背负一样,简直可以用“飞快”来形容。

 大约连走带跑地走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山脚下。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肚子也饿了,沈香向着灯火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大凡山里人都比较好客,即便遇上陌生人,也会热情相待。沈香正好就遇到了这样的人。

 正当沈香在一户人家院门前犹豫的时候,一位老奶奶正好出来打水,她一眼就发现了沈香。

 “妹子,这么晚了,你找谁啊?”老奶奶打开院门,和蔼地问道。

 “我……我迷路了。”沈香嗫嚅着回答。

 “你家住哪里啊?”

 “我家……”显然不能告诉老奶奶,“我是来走亲戚的,不认得路了。”

 “你亲戚是哪家呀?”

 “我舅舅……”沈香在脑子里竭力搜索出一个陌生的名字来,“王启贵。”她故事把王大宝他爹的名字修改了一下。

 “村里没有王启贵呀。是不是山那边老槐树村的啊?”老奶奶还是不厌其烦地想帮助沈香。“唉,这么晚了,你一个人不能赶山路了。要不,先在我这儿住下,明天再找吧。天亮了我再帮你到村里打听打听,或许有人会知道。我老了,很少出门了,村里村外的事都不知道喽。”

 沈香探头向屋里张望了一下。老奶奶赶紧解释道:“就我一个人,妹子。老头子死了,儿子媳妇出去打工了,家里没有其他人了。”说着,拉了沈香往屋里走。

 “饿了吧,妹子?”老奶奶拿一个黑乎乎的窝窝头和一小碟咸菜,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家里没什么好吃的,你就将就着吃吧。”

 沈香赶紧接过来,连声说谢谢。老奶奶又拉着沈香在小矮桌前坐下来,微笑着看沈香狼吞虎咽的样子。“慢点吃,小心别噎着了。”说着,又起身去灶台边倒了一碗开水过来放在沈香面前。

 当晚沈香就睡在老奶奶屋里,老奶奶又东长西短地问了许多,沈香怕说漏了嘴,便假装睡着了。老奶奶只好叹了一口气,背着沈香也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沈香便起来了,她担心爹娘会到山这边来找她,赶紧向老奶奶告别,准备上路。老奶奶说什么也要帮沈香到村里打听一下。沈香千恩万谢地拒绝了,独自沿着那条沙石路向村外走去。

 也不知走了多久,只觉得后背热乎乎,太阳已经爬上头顶,又累又渴的沈香既兴奋又害怕,不知道前方到底是什么地方,又会有怎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她。

 一辆拖拉机车突突突地开过,一个中年男子停下车,回头看了沈香一眼。沈香赶紧低下头,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

 “妹子,你要去哪里?要不我要带你一程?”中年男子看起来并无恶意,面目慈善。

 沈香没有马上回答,只是往沙石路的尽头看了看。

 “你要去柳县吗?离这儿还有一百多里地呢!我正好要去县城进货,我带你去吧。”中年男子非常诚恳地说。

 沈香犹豫了一下,还是上了车。待她在后车斗上坐稳,拖拉机又突突突地跑了起来。好在拖拉机突突突地叫唤,中年男子没有像老奶奶那样问长问短,一路上只是沉默地开着。

 拖拉机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蜗行,从山的这边绕到那边,又那边迂回到这边,像走迷宫似的,足足走了四个多小时才到达柳县。

 中年男子在一个批发市场停了下来,沈香赶紧跳下车,谢过,也不多说什么,径直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中年男子追上来塞给沈香一个窝窝头,扬扬手,回头走进了批发市场。

 沈香一边啃窝窝头,一边向街道两旁张望,希望能够找到一份有饭吃有地儿住的工作。她仔细观察每一家店门和招牌,不放过每一张招工海报,但毕竟是一个不大的小县城,招工海报实在少得可怜。偶尔看到一张半张的,进去一问,人家总说已经满员了。没办法,沈香只好一条街一条街地找,她不相信这么大个世界会找不到她沈香的容身之处。

 也许是上天可怜吧,在沈香近乎绝望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张新鲜且新奇的海报,那是一家装修华丽的美容美发店。之前,沈香也曾听说过一些关于美容美发行业的传闻,但她始终坚信只要自己把握好,做什么工作都不会有问题的。所以,当她看到这家佳伊美容美发店提供食宿的海报时,就毫不犹豫地推门进去了。

 老板娘年纪不大,员工们都叫她玲姐。店里有四个小伙子理发师,还有八个女孩子负责洗头和推拿。玲姐把沈香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之后,简单地问了一下情况,就把她留下了,并安排她跟那个长得白白净净的高个子女孩董小琴学手艺。

 染黄头发的李海军和留着学生头的冯玉兰正在谈恋爱,他们没住在玲姐提供的租房里,两人在别处享受着甜蜜的生活。其他三个小伙子和七个女孩子分别住着三个房间,沈香住进了师傅董小琴和谢亚娜、张菊香的房间。

 沈香每天认认真真地跟着师傅学习洗头和按摩。先说这洗头,看起来非常容易,但那毕竟不是自己的头,对水温、水流都有感觉,可以随心所欲地抓挠。既要保证水温适合客人,抓挠让客人满意,又不能让水流到客人的眼睛里或者弄湿客人的衣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哦。按摩更不必说了,力度的把握就已经够麻烦的了,还要找准穴位,对沈香来说实在是太难了。好在沈香嘴甜,人又勤快,很快每个人都成了她的师傅。不管哪个师傅给客人洗头还是按摩,她都会毕恭毕敬地站在旁边认真地观察、揣摩。如果客人允许,她还会学着师傅的样子像模像样地实践一下。所以,没过多久,沈香就可以独立为客人服务了。

 这一天,来了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不过看上去似乎比实际年龄更年轻一些。他叫魏真,玲姐的老主顾,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总,前阵子摔断了腿骨,在家休养了半年。他非常欣赏玲姐的按摩技术,以前差不多每三两天就要来按摩一次。偏巧今天玲姐刚给一个光头按摩了20分钟的样子,只好让沈香先招呼着魏总。

 魏总先说说等等吧,但他看到沈香立刻改了口:“这姑娘我怎么没见过?是新来的吗?”

 “哦,是新来的,叫沈香。不过,新来已经半年了,手艺不在我之下了!”玲姐边用指关节在光头的后颈部转动着往下按,边微笑着说:“要不,你先试试沈香的手艺,要是不满意,等下我给你补做。”

 “好,既然玲姐这么说了,沈香就由你给我做吧。”魏总脱下外衣,沈香赶紧接过来,挂在衣架上,请他在玲姐右边的卧榻上躺了下来。

 沈香熟练地打开一块白色的棉布,盖在魏总的后背上,轻轻地捏住他的后颈部,一揪一按一揉,一招一式做得有板有眼。魏总舒服地闭起眼睛,把脸搁在圆孔里,任由沈香捏揪按揉。沈香边按边询问用力的轻重和受力后的酸痛感受,以便及时调整力度和准度。这样一点点从颈部一直按摩到腰,再从腰回到颈,几个回合下来,魏总已经全身酥软,似乎每一处神经都年轻了十岁,禁不住连连夸奖沈香。

 以后,魏总每次来佳伊不是找玲姐就是找沈香,甚至找沈香的次数已经远远超过玲姐了。其实,玲姐也乐得如此,她是老板娘嘛,一般难缠的客人和赖上她的老主顾才由她亲自按摩,其他的多由女孩子们照料。现在沈香成了客人眼中的红人,不仅人长得漂亮,手艺好,又会体贴、照顾人,冲着她的客人越来越多了,佳伊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了。玲姐看着心里美滋滋的,决定好好犒劳一下沈香。

 沈记酒店,柳县最豪华的酒店。玲姐和她的员工们围坐在一张宽大的圆桌旁,桌上有好多沈香见都没见过山珍海味。待服务生斟完酒,玲姐豪爽地举起酒杯:“这第一杯酒,感谢各位弟弟妹妹,有你们的帮助才有我玲姐的今天,祝佳伊生意兴隆,祝我们共同富裕。我先干为敬!大家随意。”与大家一起碰杯之后,玲姐一扬脖子,一杯红酒很快下了肚。

 沈香从来没喝过酒,但这种场合根本没法推托,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一小口。入口还有点儿甜,但一到嘴里辣得沈香连连咳嗽。玲姐见了,赶紧喊大家吃菜。沈香从离自己最近的小碗里夹了一枚红枣放进嘴,那辣味儿才算缓过去。

 桔红色的灯光淡淡地笼着整个包厢,不知道是酒的作用,还是灯光的作用,使每个人的脸上都泛起好看的红晕,尤其是沈香,浅浅的红晕从净白的皮肤下沁透出来,像一朵初放的桃花。

 “吃啊沈香!大家别客气,快吃。”玲姐把一个鲍鱼夹到沈香的碗里。沈香感激地看了看玲姐,又看看大家,低头吃起来。这顿饭,沈香基本上就是这么吃完的,几乎每个菜都要等他们生吞海吃之后,才敢夹一小筷来吃,生怕自己不懂怎么吃被他们笑话。所以,当桌子上一片杯盘狼藉的时候,沈香并不怎么觉着饱,但她不好意思再要饭,看玲姐根本没有叫饭的意思,只好把桌上最后一块南瓜饼吃了。 

 吃完饭,看看时间还不算晚,玲姐说:“反正今晚不工作了,干脆玩个够,去KTV唱歌吧。”大家一致同意。

 沈香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只好坐在沙发上听歌吃东西。看他们激情四射、如痴如狂的舞蹈,听他们如泣如诉、歇斯底里的歌唱,沈香突然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仿佛眼前的一切都在梦中。风声沙沙、子河潺潺的老槐树村兀自从脑海中浮现出来。是啊,半年多了,母亲的玉米早该有收成了吧?她该不会在子河边寻找沈香吧?想到这里,沈香一下子没了心情,她怅怅地倚靠在沙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沈香郁郁地回到租房,倒头钻进被窝里。董小琴她们三个依然沉浸在兴奋中,时不时地哼唱几句情呀爱呀的词儿,并照例对白天接待过的男人女人评头论足、乱点鸳鸯谱,直到凌晨两点,才算安静地睡去。而沈香一直在迷迷糊糊中,仿佛又回到了老槐树村……

 “娘,我回来了!”沈香使劲拍打紧闭着的家门,什么声音也没有,就连她拍打木门的声音也没有。她一个劲儿地拍,拍,手掌拍出了血,却是黑色的。黑色的血从木门的上方一直流到地上,门竟沿着血流的痕迹裂开 了。

 “娘!爹!你们在哪儿啊?”沈香又一次大声地呼喊,还是什么声音也没有,她甚至没有听到自己的喊声。门“哗”地一声倒下了,娘提着一只剥光了皮的鸡,从里面出来。那只鸡胸膛已经被打开,肠子血淋淋的,血正从它的心脏里一滴一滴地滴下来,落在地上,开出好多粉红色的小花。而鸡头仍然高昂着,像在打鸣,只是没有声音。沈香吓得连连后退,一下子跌倒在门前的石阶上。

 以后好几天,沈香一直提不起精神来,像是病了。玲姐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又说没什么,只是累了,休息几天就好了。于是,玲姐给沈香放假三天,让她在家好好休息。

 租房里空空荡荡的,只有沈香一个人,她懒懒地躺着,一直躺到中午十一点才起来吃董小琴为她准备的早餐,然后,又昏昏然地接着睡,胡思乱想。就这么过了两天。第三天,等董小琴她们走后,沈香很快也起来了,她穿上那件玲姐送给她的红色球衣,决定出去走走。

 可是,去哪里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也许走在路上,遇上的就是亲人或者朋友。沈香漫无目的地走在路上,向每一个橱窗里展出的物品看上几眼,甚至在心里和它们聊上几句,儿时的小伙伴一个个跑出来和她打招呼。

 “沈香,你怎么在这儿?”突然从身后冒出来一个声音,把沈香吓了一跳。

 回头一看,原来是魏总。沈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大概真是睡糊涂了,居然连魏总的声音也没听出来。“我身体不舒服,玲姐让我休假呢。”

 “哦,你哪儿不舒服了?那怎么还出来吹凉风呢?”魏总关切地问,就像父亲关心自己的女儿。

 “没什么,医生说是累了。现在已经好多了,在家里躺了两天,实在太无聊了,所以出来走走。”

 “我家就在前面,要不上我家吃午饭吧,我给你煲鱼汤。真的,我还想谢谢你呢,经你按摩我的颈椎舒服多了。”见沈香有些犹豫,魏总连忙补充说:“你放心,我没有别的意思,家里还有个保姆在,她可烧得一手好菜呢!”

 看魏总如此热情,沈香也不好意思推辞,又加实在没什么好去处,就点头同意了。

 魏总的家是一个老式的四合院,收拾得非常干净,院子中央有一棵很大的柿子树,树下放着一张小桌子和四把椅子,看着非常惬意。院子西面种了很多花花草草,有些花正开得旺盛,一进院门就闻到了浓郁的花香。

 魏总吩咐保姆中午做几个好菜,说有客人要招待。保姆答应着就进屋忙去了。魏总见沈香喜欢那些花,就带着她一一作了介绍。看着那些花,看着青灰色的房子,看着父亲般的魏总,沈香突然有一种久违了的家的感觉,好温暖。

 看完花,魏总赶紧把沈香领进堂屋。屋里的摆设非常简朴,不像有钱人的样子,但显得古朴典雅,木质家俱透着独有的魅力和历史沧桑感。魏总拿来一些水果,见沈香不好意思动手,就亲自削了一个苹果递给她。没想到魏总削苹果的技术还真不赖,整个苹果皮被削成一条窄窄的又薄又长的带子,中间竟没有断掉。

 没多久,保姆过来喊吃饭,魏总便带沈香进了厨房。厨房在院子的东面,有着和沈香家一样的老式灶头,灶头的另一边是新式的煤气灶。饭桌在北边靠墙的地方,已经摆了好几个花花绿绿的菜。等沈香坐下以后,魏总让保姆也一起坐下,三个人像一家人似的。沈香已经全然没有了拘束感,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毫无顾忌地大吃起来。魏总看了乐呵呵地笑着,不停地为沈香夹菜,自己反而吃得很少。这顿饭可以说是沈香有生以来吃得最开心最满足的一次了,虽然每年的团桌宴上也能吃到不少菜,但每个菜只能吃一两筷,根本不能畅怀地吃,而且那些菜也不过是大同小异罢了。

 吃完饭,魏总又带着沈香参观了家里其它的几间屋子。堂屋左边是魏总的房间,里面除了一张精致的雕花床和一个红木的大衣柜,还有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橱,书橱上整齐地码着一排排的书,都是沈香没有见过的。书桌上有一张漂亮的女人照片站在一本打开的书前。

 “这是我已经过世的老婆。”魏总见沈香盯着照片看,连忙不好意思地解释。

 魏总的儿子魏成住在堂屋的右边,沈香只从窗外往里看了看,屋内的布置明显现代了许多。院子西面是两间厢房,一间住着保姆,还有一间空着。厢房前有一条窄窄的走廊,那些花花草草就种在走廊的外沿,成了一道漂亮的花墙。

 沈香离开时魏总特意为她叫了一辆三轮车,并希望她以后常来家里玩。沈香也确实非常喜欢这种家的感觉,以后也常常去魏总家串门,有时一个人去,有时还带着董小琴她们三个一起去。

 这样一来二往,沈香和魏总渐渐熟识起来了。魏总只有一个儿子,没在自家的服装公司工作,整天和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山吃海喝,虽然和魏总住在一个院子里,却很少见面。魏总下班,他正好出去,魏总上班,他还在呼呼睡大觉。魏总也曾努力管过他,但由于很小就没了母亲,被惯宠坏了,变成了好吃懒做的标准“富二代”。为此,魏总也曾失望过,痛苦过,但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由他去了。沈香去魏总家只见过他一次,打扮得像个盖世太保,当时就把沈香着实吓了一跳。沈香怎么也想不明白,魏总这样朴实儒雅的老人,怎么会有如此吊儿郎当的儿子!

 大概有一个星期了吧,不见魏总来佳伊按摩了,沈香有些担心,决定提前下班去魏总家看看。

 敲了好长时间也不见保姆来开门,沈香有些奇怪,往常只要她一敲门,保姆就会在屋里大声应着跑出来给她开门了。她用力推了一下,门是锁着的。难道魏总没在家?正要转身,院子里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是沈香吗?我来开门。”

 一个星期不见,魏总像变了个人似的,显得非常憔悴,走路都颤颤巍巍的了。“魏总,你怎么啦?病了吗?怎么没去看医生啊?保姆呢?”沈香一连串的

 疑问,魏总根本来不及回答。她赶紧搀扶着魏总到堂屋里坐下。

 保姆前几天老公生病,回家照顾老公去了。大前天魏成回来跟魏总要钱,嫌魏总给得太少,结果两人就吵了起来,魏成砸坏了魏总的书桌,把魏总气得心脏病犯了。

 沈香执意要送魏总去医院,但魏总说昨天已经去医院打过点滴了,在家休息几天,吃点药就好了。

 “那我给你做点吃的吧。你想吃什么?”沈香料想魏总肯定还没吃晚饭。

 “熬点粥吧。”

 “那什么菜呢?”

 “泡菜就可以了。”

 没多久,沈香从厨房里端来米粥和泡菜,魏总很快就吃完了,看上去精神也好了许多。

 沈香又忙去厨房烧水,伺候魏总洗漱,等他安稳地睡下,时间已经不早了。魏总不放心沈香一个人回去,就让她在保姆的房间里暂住一晚。

 长这么大沈香还没有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睡过,她翻来覆去很久都没有睡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睡梦中沈香突然感觉被什么重物压得喘不过气来,她用力睁开眼睛一看,一下子吓呆了。

 原来,魏成什么时候回来了,他见保姆的房间里还亮着灯就过来看看,发现竟然是沈香,便突然起了歹念。他恶狠狠地摁住沈香,用枕巾堵住她的嘴。沈香尽管拼命挣扎,但哪里是他的对手,最终还是被他残暴地侵占了。

 魏成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沈香躲在被子里又痛又害怕,大颗大颗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掉。

 天已经大亮,魏总见沈香迟迟没有起来,就走到保姆的房前,轻轻地敲了敲门:“沈香,醒了吗?该起床了。”

 过了好一会儿才见沈香起来开门,头发乱乱的,眼睛肿肿的。

 “你怎么啦?”魏总不解地问。

 沈香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魏总大概已经明白发生什么事了。他三步并作两步,跌跌撞撞地冲到魏成的房前,一脚踹开,大声吼道:“魏成,你这个畜生,你做了什么?是不是欺负沈香了?”

 魏成懒懒地从被窝里探出头来,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说:“沈香在哪儿?我怎么欺负她了?”

 魏总走过去一把掀了被子,他真的没想到魏成竟然会做这样的事,虽然平时就看不惯他吊儿郎当的样子,但还算遵纪守法。魏成极不情愿地坐了起来,嘴里还冒着酒气。

“你马上穿好衣服,到堂屋里来。”魏总恨恨地走出儿子的房间,把沈香搀扶到堂屋里坐下。

 魏成睡眼惺忪地来到堂屋,当他看到沈香红肿的双眼和怒目圆睁、气得呼呼直喘气的老爹时,酒意和睡意一下子全都消失了。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努力回忆自己昨晚的所作所为。

 “你这个畜生,真是丧尽天良呀!”魏总气得捶胸顿足,抓起桌上的茶杯狠狠地砸在魏成的脚边。

 魏成吓得连连认错,还不停地扇自己的巴掌:“是我不好,我是畜生!我连畜生都不如!沈香,对不起!爹,对不起!”

 魏总虽然很生气,但沈香看得出来那只是一种恨铁不成钢似的生气,她叹了一口气说:“算了,魏总,你不要生气了,事情都已经这样了。我决定明天就离开佳伊,离开柳县了。魏成哥,你还是好好做人吧,不要再惹魏总生气了。”

 沈香异常平静地说出这些话,让魏总父子俩都很诧异。魏总让魏成给沈香鞠躬道谢,并转身去自己房间里拿来一叠百元大钞,硬塞到沈香手里,像是他自己做了亏心事似的,说:“沈香,我知道这畜生对你造成的伤害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我也非常感谢你的宽宏大量,这点钱不是给你的补偿,是我作为朋友(不知道我能不能做你的朋友)送给你的一点生活费,也感谢你对我的帮助,有你的按摩使我的颈椎好了许多。”顿了顿,魏总又接着说道:“本来昨天你是好意来看我的,没想到这畜生竟然……”

 “你别说了,魏总,你是个好人,我不会忘记的。”沈香推托着不肯收下魏总的钱,但最终还是拗不过,只好收下了。

 离开魏总家的时候,沈香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而出卖的她正是她自己。她厌恶地朝路边橱窗玻璃里看了自己一眼,魏总怒斥魏成的声音还在隐隐地传来。沈香下意识地捏了一下那叠钱,手指像被针尖刺得生疼。她逃也似地离开橱窗,一口气跑回了租房里。

  “玲姐:我走了,不用找我,我已经去了远方。谢谢你两年来对我的照顾,也谢谢姐姐和哥哥们对我的关心,祝你们一切如意!  

                                                 沈香”

 这是沈香留给柳县最后的疼痛。她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衣物,环视了一下她居住了两年的小屋,往事历历在目,但已不堪回首。

 沈香走了,她去了离老槐树村更远的省城。

 

第七章     相逢不似歌

 侯敬德经过三年艰苦努力终于如愿地考上了在省城的理工大学。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他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该喜还是忧。他在县城上高中的三年,几乎花光了父母所有的积蓄,面对几千元的学费,又该怎么办呢?。

 毕竟侯敬德考上大学也算是老槐树村很多年来的一件大喜事,所以,得到消息的郑爷爷第一个赶到了敬德家,还送上了100元贺礼。郑爷爷拍着敬德的肩激动地说:“敬德啊,上大学可是咱山里人最好的出路了,现在你考上大学了,一定要加倍努力哟,将来有出息了,可别忘了老槐树村呀。”

 敬德苦涩地笑了笑,推托着不肯收下郑爷爷的贺礼。郑爷爷板下脸来,说:“怎么?嫌钱少啊!”吓得敬德连说不是,赶紧收下。郑爷爷又和敬德爹东拉西扯地说了几句,乐呵呵地走了。握着这张带着体温的粉红色纸币,侯敬德鼻子酸酸的,差点掉下眼泪来。

 一会儿功夫,侯敬德考上大学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老槐树村,家家户户都像自己家孩子中了状元一样地开心。全村老少都拥到敬德家表示祝贺,各家还送上五十、一百、两百不等的贺礼。敬德和他爹娘除了感谢就只有感谢了。

 等乡民们陆陆续续地散去,侯敬德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掏出乡民们赠送的贺礼,一家人仔仔细细地数了三遍,一共两千零五十元,比三千多元学费,还整整少了一千多元。但敬德一家对乡民们已经非常感激了,他们平时如何省吃俭用,自不必多说。于是,爹娘商量着把家里那头养了近一年的猪卖了,还有鸡呀、鹅呀全都卖了,应该够第一笔学费了。

 第二天早上,敬德娘早早地起来,准备了几个菜和一小瓶酒,叫上敬德去老槐树下还愿。也许老槐树很久没见到开心的笑了,敬德母子俩在树下大石板上摆放好酒菜的时候,突然起风了,老槐树枝摇叶舞,发出沙沙沙的声响。子河潺潺地泛起微波,把飘浮着的零星枯叶聚到一起,又重新打散。

 谢过老槐树和子河,侯敬德又带上母亲准备的状元糕和糖果,去挨家挨户地分发,以示感谢。

 侯敬德知道自己考上大学带给爹娘的不仅仅是喜悦,更多的是艰辛。为了弥补心中的缺憾,他每天把自己埋进地里,跟着爹娘起早摸黑地忙着秋收冬种。晚上躺在床上浑身酸痛,但感觉很踏实。

 漫长而劳累的暑假在兴奋和忐忑中很快过去了。侯敬德背着娘为他缝制的背包,带着全村人的祝福和几个窝窝头上路了。当他站在飞鹰山顶看着爹娘相互搀扶蹒跚着下山时,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经过几次换车和差不多一天的颠簸,侯敬德终于在傍晚时分到达省城。站在长途汽车站出口处,有点茫然,不过,他很快发现了几个举着理工大学接待处牌子的年轻人。侯敬德径直向他们走了过去。几个学长略显惊异地看了他一眼,马上微笑着问:“你是来理工大学报到的新同学吗?”

 “是的,我是物理系的。”侯敬德一下子像迷路的孩子找到了亲人似地长舒一口气。

 那个站在牌子后面长得高高大大的男生接过侯敬德的背包,放在旁边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向出口处望了望,见没有人出来了,就让侯敬德坐到三轮车上,向学校开去。

 校园里人流进出非常热闹,欢迎新同学的横幅在风中起起伏伏。有不少家长陪着子女来报到,看他们提着行李跟在孩子身后跑来跑去、累得满头大汗的样子,侯敬德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在学长的指点下完成报名注册,背着背包去了学生宿舍。

 宿舍不大,住着六个人,上面是一张窄窄的大概一米宽的床,床下是书桌和储物柜。侯敬德把背包里的衣物拿出来整齐地放进储物柜,铺好床,挂好蚊帐,又拿了洗漱用品去卫生间洗了个脸,这才静静地坐下来,看那几个还在由父母忙着打理床铺的舍友,一时间不知道做什么好。

 肚子有些饿了,侯敬德捏了捏口袋里的两百块钱,悄悄走出宿舍。离校门不远处有不少小餐馆,里面已经聚集了不少学生模样的食客,想来应该是侯敬德的同学或校友了。他没有走近那些餐馆,有意从树影下比较黑暗的地方走过,在街道拐弯处一间有些零乱的小卖部前停下了脚步。他仔细看了看货架上的食品,面包、蛋糕、方便面……在问了好多个价钱之后,他挑了一包一块五的方便面。回到宿舍,去食堂打了开水,趁舍友外出吃饭还没有回来,狼吞虎咽地解决了。

 第二天,隆重的开学典礼之后,神圣而艰辛的大学生活就算开始了。

 两百块钱在侯敬德的口袋里一天天地做着减法,他不得不在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就出去找工作了。在学校周围的街上逛了一大圈,除了那几个小餐馆,没有一家在招收员工的。侯敬德很失望,只好无奈地走进了一家离校门相对比较远,规模略微大一些的餐馆。他应聘的是洗碗工,晚上8点到10点,两个小时,十块钱。

 于是,每天晚饭之后,侯敬德总是抓紧时间完成学业任务,然后悄悄地溜出校门,去餐馆洗碗。尽管这样,他的生活依然过得非常拮据,除了吃饭和购买必需的生活用品不敢随便花一分钱。虽然日子过得紧张而艰苦,但毕竟是向往已久的大学生活,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终日劳顿的爹娘来,侯敬德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了。

 “侯敬德,你的信!”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侯敬德刚从餐馆回到宿舍,舍友林海明交给他一封信。信封上只写着“侯敬德收”四个字,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也没有收信人地址,更没有邮戳,很显然是有人特意送到学校传达室的。侯敬德有些惊异,小心翼翼地撕开信的一端,几张百元大钞赫然显现。整个宿舍一下子凝固了。

 “谁会给我钱呢?”侯敬德百思不得其解,“我在这里没有亲戚,也没有熟人啊,更别说有钱人了。”

 林海明一把抢过去,数了数,共五百元,立即大声嚷嚷起来:“管他是谁给你的呢,明天你请客,哥们几个靠你也潇洒一回!”

 “不行,这钱不是我的,我不能花。”侯敬德一把夺回来。“我得还给人家!”

 “得了吧你!谁给你的都不知道,你怎么还给人家?你还给谁呢?”林海明一脸不屑的样子。其他几个舍友立即随声附和。

 “那我总得想办法找找吧!”见侯敬德还是认死理,舍友们也就不再起哄,各自睡下了。

 第二天,侯敬德趁着午间休息时间,跑到传达室打听情况,只知道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送来。传达室的那三位老伯甚至连她的样子都说不清楚,更别想知道她是谁了。

 拿着这五百块钱,侯敬德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但日子总要过下去。天气渐渐转凉,需要添置的东西不少,靠餐馆洗碗的工资已经难以维持,侯敬德不得不动用了这五百块钱。他想等以后自己大学毕业了,找到那个女孩连本带利一起还给她。

 就在侯敬德差不多花完了这五百块钱的时候,也就是一个月后的同一天,他又收到了同样的五百块钱。他再次跑到传达室,这回三个老伯大致说出了女孩的长相,但女孩不肯告诉他们她的名字和其他任何信息。根据老伯的描述,侯敬德在脑海里一遍遍地搜索,却怎么也找不到这样一个女孩的影子。舍友们却非常羡慕他,说他艳福不浅,天上居然会掉馅饼。但侯敬德依然故我,上课、作业、上图书馆、下餐馆洗碗、买最便宜的衣服,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明显的变化。

 然而,一个月后的同一天,他又收到了五百块钱。所有情况与前两次如出一辙。于是,侯敬德刻意记下这个日子。又一个月后的这天傍晚,他特意向餐馆请了假,悄悄地来到传达室对面的绿化林后面,等候女孩子的出现。足足等了三个小时,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侯敬德有些灰心。正要离开,突然发现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孩在传达室窗前停了下来,只见她从手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径直交到老伯手里,也不管老伯问什么,转身走了。

 侯敬德赶紧追了出去,女孩已经坐上出租车,她根本没有听到侯敬德的呼叫,或者听到了也不理他。单凭那背影,侯敬德还是无法辨认出她到底是谁。

 在近乎煎熬中又等待了一个月,侯敬德决定直接待在传达室里看个究竟。果然,快十点的时候,女孩又来了。她刚下出租车,侯敬德一眼就认出来了:是沈香!

 他一个箭步冲出传达室。沈香正朝传达室走过来,没注意突然跑出个人来,一看是侯敬德,连忙转身往回撤。侯敬德上前一把抓住了沈香的胳膊。沈香用力一甩,想要挣脱,侯敬德哪里肯放。两人在校门口这么拉扯着,沈香知道侯敬德不可能放手,也怕招来别人的围观,她不再挣扎,轻轻说了一句:“跟我走。”

 对于沈香,侯敬德有太多的疑惑,那年沈香失踪以后,老槐树村的人都以为她被子河收去了。而今沈香却光鲜照人地站在他眼前,还每个月给他五百块钱……侯敬德太想知道事情的原委了,他乖乖地跟着沈香上了出租车。

 车子很快离开校园,在一家咖啡厅门口停了下来。沈香带着侯敬德在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面对面地坐下,并点了两杯咖啡。她慢慢地呷着咖啡,像在品味咖啡的苦涩,又像在回味着什么。侯敬德暗暗着急,但又不知从何谈起,只好学着沈香的样子端起杯子,呷了一小口。这咖啡的味道真让他叫苦不迭,但沈香却喝得津津有味,侯敬德狠狠地咽下,不敢再喝。

 他终于忍不住开了口:“沈香,这几年你是怎么过来的?你怎么知道我在这边上学?你又哪来这么多钱?”

 沈香放下咖啡,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离开老槐树村后,我在柳县干了两年,后来就来了这边。有一天我路过你们大学,忽然就想起了你,想你应该上大学了,就过去问了问,偏巧问到你的同班同学,我才知道你真的在这边上大学。我知道你爹不会给你多少钱,所以……你放心吧,我的钱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四年多时间就这样被沈香用几句话轻描淡写地带过去了。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啊?” 侯敬德嗫嚅着问。 

 “嗨,你别问那么多了。还是说说你吧,上大学辛不辛苦?都学些什么?”

 沈香明显是在转移话题。

 侯敬德知道沈香还是原来那个沈香,她不想说的事情,就算你掰开她的嘴也是不会说的。所以,只好把自己在学校除了下餐馆洗碗的事一股脑儿都告诉了沈香。说到有趣处惹得沈香咯咯咯地笑个不停,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侯敬德突然发现沈香长得很漂亮,水灵灵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忽闪着。和沈香目光交汇的那一瞬间,他退缩了,赶紧转移视线,重新端起咖啡,艰难地喝了一小口。

 “咖啡不好喝吧?”侯敬德喝咖啡的样子让沈香忍俊不禁,“其实我也觉得咖啡不好喝,可人家说喝咖啡那叫品味……”沈香朝周围瞥了一眼,捂着嘴笑。

 不知不觉中,咖啡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了,沈香招呼服务生过来付了钱,两人意犹未尽地走出咖啡厅。沈香又打了车把侯敬德送回学校,自己仍坐车离开。这个时候,侯敬德才发现自己跟沈香聊了那么多,竟然还是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但懊悔已经晚了。

 沈香像一个谜一样萦绕在侯警德的心中,只要一空下来,她那幽幽的眼睛就会浮现在眼前,让侯敬德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心疼。但他只能耐心地等待,等待那一天的到来。他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为自己突然有这种想法而感到羞辱,“我怎么可以花沈香的钱呢?”但他很快又为自己辩解,“不不不,我不是为了她的钱,我真的非常想知道这四年多她是怎么过来的,我想知道她的一切!”

 然而,这一天沈香却没有来,侯敬德急得团团转。本来他打算带着沈香一起回家过年的,而现在沈香没有来,又不知道去哪里找她,种种不祥的预感让侯敬德非常害怕。他简直要疯了。

 侯敬德沿着沈香每次离开的方向一路找去,可是走了很远却连沈香的影子都没见到。他知道这样漫无目的的寻找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但他还是很不甘心。站在十字路口,看着稀稀拉拉的行人,侯敬德真的是欲哭无泪。

 时间已经是午夜了,侯敬德不得不回到学校。校园里空空荡荡的,一个学期就这么快地过去了,绝大多数同学都已经回家过年了。侯敬德失魂落魄地坐在离校门不远的石椅上,一股刺骨的冰冷一直钻进他的心里。

 忽然,传达室窗前有个熟悉的身影闪了一下,他一下子从石椅上跳了起来。是沈香!她晕倒了,传达室的沈老伯正把她扶起来。侯敬德吓坏了,赶紧把她抱到传达室里面。沈老伯用食指按了一会儿沈香的人中,她终于慢慢地醒过来了。

 “沈香,你怎么啦?”侯敬德声音都变了样儿。

 “没什么,感冒了,刚打完点滴,休息一下就没事了。”沈香惨淡地笑了笑。过一会儿,拉着侯敬德往外走。

 他们在一处铺着朦胧月光的石椅上坐下来,侯敬德连忙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沈香身上。但不管侯敬德怎么问,沈香就是不肯说出自己到底得了什么病,只说是感冒,也不让侯敬德送她回家,更不愿意跟他一起回老槐树村。僵持了好一会儿,见沈香精神恢复得差不多了,侯敬德只好催她回去休息。

 没办法,侯敬德只好一个人回到了老槐树村。虽然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准备过年,贴门联,剪窗花,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可侯敬德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把自己在省城碰到沈香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娘,娘吓得脸色都变了。沈香不是被子河收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省城?偏偏又遇上了她儿子!难道……老天爷!这个老实巴脚的农妇实在没有更好的理由来解释其中的因缘。但她也不敢把这些告诉沈香的爹娘,更不敢告诉王大宝的爹娘,她小声警告自己的儿子:“千万不要把沈香的事告诉村里任何人!”

 第二天一大早,敬德娘悄悄地来到老槐树下,供上自家产的苹果、红薯和花生,求老槐树保佑她儿子,不要被沈香迷了魂。

 这个年,侯敬德实在过得了无情趣。倒是王大宝突然成了老槐树村的红人。他一身名牌,头发油光铮亮,见了谁都递上一支谁都没见过的名牌烟,像是在哪里发了大财。后来才听他爹娘吹嘘说大宝在省城开了一家物资回收公司,赚了不少钱,还带了女朋友回来。村民们听了很快由咂咂称赞,变成了面面相觑:物资回收公司,不就是收废品的吗?说得那么好听。不过,看上去赚了钱像是真的。大伙儿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好不容易捱到春节过完,侯敬德借口打工的餐馆春节缺人手,赶紧告别爹娘重又去了学校。

 离那个日子还有几天,侯敬德白天去街上到处转悠,希望能碰巧遇上沈香,晚上每天准时守在校门口。这是他唯一能做的。

 足足守了一个星期,连那个日子都过去了,还是不见沈香前来。侯敬德实在急得没办法,又去街上转悠。走着走着,他突然想起沈香晕倒的事来,于是决定去各家医院找找。

 省城除了一些私人诊所和街道卫生院,只有三家大医院。侯敬德首先去了最大的第一医院,跑遍门诊楼并没有发现沈香的影子,又去住院部打听。护土小姐虽然有些不耐烦,但还是帮他查了,结果没有。第二家中医院,也没有。最后就是妇保院了,沈香果然在那里住院!

 侯敬德兴奋得想跳起来,但很快又变得非常不安。他极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轻轻地敲了敲病房的门,推门进去。

 沈香脸色惨白地躺在病床上,鼻子里插着氧气管子,身上连着一些奇奇怪怪的管子和机器。她没有睁开眼睛,像是睡着了,又像在昏迷中。床头柜上放着一封信,是写给侯敬德的。

 他颤抖着打开信封,从里面掏出信纸。这是一张粉红色的隐约画着一对小天使的信纸,信上只有一句话:敬德哥,对不起,我不行了,不能再帮你了!看到这里,侯敬德终于忍不住号啕大哭。

 护士立刻把他拉到门外。侯敬德结结实实地哭了很久,才想起来找护土询问沈香的病情。护土告诉他沈香得的是宫颈癌晚期,已经不行了。

 “她怎么会得宫颈癌呢?”侯敬德实在无法将宫颈癌和沈香联系起来。

 护土告诉他,据送沈香来医院的人说,沈香从事的职业不太好……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侯敬德喃喃自语。

 他呆呆地坐在沈香的病床旁,所有和沈香有关的情节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地重现,“沈香这么好的女孩,这么坚强的女孩,怎么可能……她一定吃了很多苦……可她还……”

 侯敬德痛苦地抓起沈香的手,轻轻地摩挲着,抽噎着。沈香像是醒了,嘴唇微微地动了一下。侯敬德赶紧去叫护土,沈香却不肯放手。她惨白的脸上显出一丝微笑,想要说什么,却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只是微微张了张嘴,又合上了。

 沈香走了,就这样安祥地走了。侯敬德失声痛哭,哭得震天动地。护土进来拉走了沈香的遗体,她生前立下了遗体捐献的遗嘱。

 

第八章     野村之痛

 没有了沈香,没有了沈香的接济,侯敬德的大学生活过得有些混乱,家里不可能给他提供多少生活费,光靠餐馆洗碗的钱很难维持。于是,他又开辟了第二战场——收废品。这实在是万不得已的事,但总算是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而且时间比较好控制。侯敬德始终认为他到学校里来是为了学习,他更相信只要学好本领,不怕以后挣不到钱。所以,他还是把主要精力用于学习,收废品只是双休日抽出一些时间来做。好在大家已经习惯了大学校园里的各式创收行为,也没有太多人在意侯敬德收废品的事,甚至有的同学还非常乐意把自己不用的可以换钱的物品送给他。

 起初让侯敬德最不自在的事,还是找废品收购站。借了同学的自行车,挂上两大袋旧物,在街上转了一大圈都没发现哪里有收废品的。后来经一位老奶奶指点,总算在一条很不起眼的破旧胡同里找到了。

 侯敬德在一个破旧院子的门口停下来时,才看清了老奶奶所说的废品收购站,斑驳的砖墙上用白漆刷着几个七歪八斜的字:大宝物资回收公司。“大宝物资回收公司,该不会是王大宝开的吧?天底下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吧?”

 见院门开着,侯敬德心里有些犯嘀咕,但还是推着自行车进到院子里。“有人吗?”他大声询问。

 “来啦!”从院子左边堆得高高的废品堆后面走出来一个人,他正是王大宝!四目相对,两人都怔住了,足足凝滞了一分钟,侯敬德才嗫嚅着打破僵局:“我们学校……搞绿色……环保活动,准备……”实在找不出一个漂亮的理由来,侯敬德只好把后半句话咽下了。

 “哦,那好啊,以后都卖给我吧,保证给你优惠。”王大宝到底做了几年“生意”,嘴巴活络多了。他熟练地从自行车后架上解下袋子,一股脑儿倒在地上,把报纸、书本、纸张、硬板纸、泡沫塑料、可乐瓶(罐)等分门别类地放在一起,又逐一过秤,用小本子记下重量,并告诉侯敬德重量和价钱。待全部秤完,王大宝拿着小本子来到屋门口的桌子跟前,那大概是他的“办公桌”了,上面放着日历、计算器、一枝圆珠笔和一个大茶杯。屋里传来吱吱呀呀的歌声,应该是他女朋友在看电视。

 王大宝拿起计算器嘀嘀哒哒地摁了一翻,“十九块六毛五,给你,二十块。”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十元递给侯敬德。

 “谢谢。”侯敬德接过钱,讪讪地笑了笑,推着自行车离开大宝物资回收公司。

 后来,侯敬德也找过几次其他的回收公司,但不是离学校太远,就是价格压得太低,反正他也没说是自己在卖废品,就干脆一直卖给王大宝了。

 于是,一个学期之后,侯敬德回到老槐树村的时候,村里人全都知道他卖废品的事了。爹和娘虽然很生气,但也很无奈。侯敬德倒像没事人似的,笑呵呵地劝爹娘:“那又没什么的,我一不偷,二不抢,靠自己的劳动挣钱。”

 “那你就不能干点别的体面一点的工作吗?”爹说这话的时候显然底气不足。

 “干体面的工作要有固定的时间,我得学习呢!再说了,现在工作也不好找,人家大学毕业都找不好工作,我还是个学生,哪有那么容易啊?”

 “敬德说的也是哦,广播里不是说了吗?现在大学生很多找不到工作。”娘连声附和,心中不免有些担忧。

 “那也不能往大宝那儿卖废品呀!”爹终于说出了最关键的地方。

 “往哪儿卖不是卖呀?其实,你别看大宝回来风风光光的,他那物资回收公司不过是个破烂的小院子。”侯敬德有意在“破烂”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唉,都怪爹没本事,没钱给你。”爹最后只能叹口气,闷头抽自制的大烟。

 “我能自己养活自己,不是很好吗?爹,娘,你们别管人家怎么说,人家爱说什么那是人家的事,我们管不着。”侯敬德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劝慰爹娘。爹娘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天,敬德爹听小孩子说在后山上看到好几只野兔子,当晚他就上山去下了捕兔夹子。第二天一大早,他兴冲冲地趁着晨霭上山收野兔去了。山里人下夹子抓野兔本是稀松平常的事,但现在城里人时兴吃野货,抓的人多了,野货自然就少了,也更值钱了。上后山抓野兔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敬德爹决定上山只是碰碰运气。

 一直等到中午,也没见爹回来,敬德和娘害怕起来,赶紧上山去找。他俩沿着平常出山去杨柳村的羊肠小道找了很久,也没找到爹的影子。正在犹豫之际,侯敬德发现小道左边有几棵新折断的树枝,就和娘一起循着折断的树枝一路找去。在穿过一片密密的小树林之后,出现了一小块狭长的坡地。那里虽然没有树,但杂草丛生,没膝的青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娘,你看!”侯敬德指着坡地下方一片倒塌的青草,大声喊娘。

 敬德爹头下脚上地倒在那里,鼻子里淌着鲜血。

 “他爹!”娘惊叫一声,一脚刚踩下去就滑倒了。敬德慌忙一把抓住娘的胳膊,总算没有一直往下滑。

 娘俩抓着青草一步一步地试探着往下走。敬德爹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等娘好不容易走到跟前,把他抱起来,使劲地拍他的脸,喊“他爹”,仍然一点反应也没有。娘抱着爹号啕大哭,敬德吓得不知所措。过了好久才清醒过来,帮娘把爹背下山来。

 娘茶水不进,呆呆地躺在床上,只知道哭。侯敬德在郑爷爷的指点下料理完爹的后事,默默地下地干活,把能做的事尽可能地都做了。

 暑假很快过去了,侯敬德带着满腹的内疚和忧伤回到学校。他常常梦见沈香和爹伸出血淋淋的双手跟他要馒头,明明是雪白的馒头一到他们手里立刻就变成乌黑的石头了。他们一边咬着石头,一边龇牙咧嘴地笑着,鲜红的血柱从嘴角一直流到地上。侯敬德吓得落荒而逃,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像被关进了无形的天牢……每一次从恶梦中惊醒,后背上总是湿湿的。

 侯敬德在恶梦和艰辛中苦苦地支撑着,去大宝物资回收公司的次数和频率明显增多。看着他疲惫而瘦削的身体,王大宝也明白其中的一些缘由,因此在过磅的时候有意把秤杆压低一些,计价时也只用“五入”而免了“四舍”。尽管这样,侯敬德也只能勉强度日。其实,在侯敬德心里能勉强度日已经是莫大的安慰了,毕竟能把大学读完,这样的生活就不会重现了。

 然而,当侯敬德信心满满地拿着毕业证书和个人简历去应聘时,等待他的并不是一帆风顺。不少同学通过关系、通过父母的努力找到了工作,有的甚至在实习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下来了。而他,一个从地图上根本无法找到的小山村里走出来无依无靠的穷学生,虽然手握着学土学位,但又有什么用呢?

 每次面试之后,得到的结果都是在家等消息吧,而那一等又总是杳无音讯。本来,侯敬德希望在暑假之前找到工作,安排好自己的生活,然后回家接母亲出来,远远地离开老槐树村。可是,现在,他连自己怎么生活下去都不知道,更别说接母亲了。工作还没有找到,学校又催着离开,连住宿很快也成了问题,侯敬德不得不背上行李沮丧地回到了家里。

 

第九章   梦回野村

 整个暑假,没有下一滴雨,庄稼无法下种,全村人急得团团转,子河水浅得快要露出河床了。郑爷爷带着全村人在老槐树下跪了大半天,还是不见一丝乌云。侯敬德没有支撑到暑假结束,骗他娘要回城上班,慌乱地逃离了那个让他时常做恶梦的地方。

 回到省城,侯敬德赶紧四处寻找工作,可是整整找了三天,还是一点头绪也没有,身上又没有钱,只好又干回了他的老本行:收废品。他硬着头皮回到学校,在车库里找到那辆陪他度过几个春秋却被同学遗弃了的旧自行车,走街窜巷地捡废品。但他不敢再去王大宝那里卖,如今他已经毕业,不可能再为学校做环保了,只能骑着车去更远的废品收购站卖。不过,一天下来,总算勉强能填饱肚子,运气好的话还能有节余。住宿就没办法了,只好暂时睡车站,有时候被管理人员赶得不行,就随便找个桥洞将就一晚。

 其实捡废品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为了避免遇到到熟人,被人认出来,侯敬德每天都要骑车一小时左右,到西城区离学校最远的地段,还要穿得严严实实的,戴上口罩和手套。大热天捂成那样,难受自然是可想而知的。侯敬德一边捡垃圾一边注意各种招工广告,他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一个堂堂大学毕业生落到这般境地,实在让人无法想像,但现实就是如此。这样的日子大概持续了近两个月,侯敬德总算攒够了一个月的房租,但他还是不舍得租房,他需要为应聘工作准备一套像样的衣服。从商场玻璃橱窗里看到自己衣衫褴褛的样子,侯敬德鼻子酸酸的,差点掉下眼泪。

 在一家旅游用品厂门前,侯敬德终于看到了一则招工广告:操作工,包吃住,月薪500元。他很兴奋,回到常住的桥下,在河里彻彻底底地洗了个澡,虽然河水有点凉,但此时的侯敬德却感觉很温暖。

 他换了一套刻意留着的还算过得去的衣服,去服装城买一套新的准备应聘。这是侯敬德读书时光顾过几次的地方。他在一件仿冒的阿迪达斯前停了下来,老板娘上下打量了他一下,没等侯敬德开口,就抢先发话:“这是阿迪达斯,质量不错的,你摸摸,手感很好。”

 侯敬德伸手摸了摸,问道:“多少钱?”

 “80。”老板娘又把侯敬德上下打量了一遍。

 “便宜点。”侯敬德朝老板娘看了一眼,又重新摸了摸衣服。

 “这是阿迪达斯呀,80已经够便宜了。”

 “这又不是真的阿迪达斯。”侯敬德退后一步,环视了一下店里的其它衣服,“便宜点,我再买一条裤子。”

 “那好吧,给你60。这条裤子和这件衣服很配。”老板娘随即向侯敬德推荐了一条运动裤。“你穿上试试,一定很帅气的。”

 侯敬德换上衣裤站在镜子前,突然发现自己长得还真是挺帅的。不算太浓但棱角分明的眉毛,不大不小的眼睛透着坚毅,笔挺的鼻梁,富有立体感的嘴唇,

 这一看,让侯敬德突然多了几分自信。

 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120元成交。侯敬德也不换下,直接穿着新买的衣服去了那家旅游用品厂。

 面试非常顺利,侯敬德成了这家旅游用品厂的操作工,负责给产品打包。这家工厂并不大,比一般的家庭作坊略大一些,总共三十来个工人,主要承接箱包加工业务。打包工作看起来非常简单,拿个钳子“咔嚓”一下,钳紧包装带,然后用剪刀剪断就可以了,但半天下来,侯敬德的双臂已经足够疼痛了,毕竟没有干过多少体力活,细皮嫩肉的手掌哪里承受得了,差点就摩出水泡来了。

 还好马上吃午饭了,可以暂时休息一下。除了老板本家人,二十几个工人挤在一间小小的棚屋里,没有凳子,四个挺大的盘子里装着青菜、萝卜、豆腐、咸菜肉丝,还有一大碗不见排骨的所谓紫菜排骨汤。侯敬德稍一犹豫,盘子上就落满了筷子,看那架势来不得一丝优雅,赶紧学着工友来个饿虎扑食。一场风卷残云之后,饭菜全都被洗劫一空。虽然吃相有点儿狼狈,但侯敬德还是很满足,这是他回城后第一次吃得这么饱。

 吃完饭,工人们陆陆续续回到车间,东拉西扯地侃大山、抽烟。侯敬德默默地坐在一堆硬板纸上,揉搓着红红的手掌。

 十几分钟后,又开始工作。一直忙到晚上七点,才吃晚饭。好在晚饭之后总算可以休息了。

 侯敬德躺在一米宽的木板床上,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动也不想动了。尽管同室的其余五个人还在热火朝天地打牌,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娘!”不知什么时候,娘突然出现在侯敬德的面前,她身上的衣服像柳条儿似地垂下来,露出血淋淋的肌肤。不管侯敬德怎么喊,娘始终没有回答,只顾光着脚丫朝着黑漆漆的树林里跑。侯敬德边追边大声地喊娘,眼看着就要追上了,可娘一转身就不见了,而那件柳条似的衣服却挂在一棵歪脖树上。侯敬德把衣服抓在手里,感觉粘粘的,仔细一看,却是血。血顺着“柳条”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正往侯敬德的脚下钻,吓得他一阵狂跳……睁眼一看,却是屋顶的雨水漏在身上,赶紧找来脸盆接住。经这么一折腾,再加丁丁当当敲了一夜的漏雨,侯敬德躬身侧睡在那里,一直迷迷糊糊地没有睡着。

 第二天午饭后,侯敬德给娘打了电话。娘告诉他家里下雨了,下了好大的雷阵雨,把老槐树给劈了,整个树干被劈成了两半,老槐树村要遭罪了。娘又问他工作怎么样,侯敬德只好骗娘说,工作很好,工资也不少。娘沉默了,嗫嚅着没有说什么,侯敬德连忙说这几天工作忙,过两天给娘寄点钱回去。娘开心地笑了,嘱咐他注意身体,就挂了电话。

 以后几天,娘的话一直萦绕在侯敬德的心头,让他有一种非常不安的感觉。好不容易挨到半天休息,他赶紧去邮政局给娘汇了两百元钱,并打电话通知了娘。娘在电话里的声音哑哑的,听起来非常虚弱,这让侯敬德得更加担心。但娘说她没事,只是干活累的,又有点感冒。

 然而,一个月后,侯敬德拿着工资赶回家时,家里的情形让他一下子就晕倒了,娘已经静静地睡在爹的身旁了!

 侯敬德没命地打自己的头,一遍遍地骂自己混蛋,可是娘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他,他寄的两百元钱还压在箱子底下。郑爷爷告诉他,娘得的是肺结核,是被雨淋的。侯敬德忍着眼泪,把乡亲们帮助料理娘的钱还清,在爹娘的坟头跪了一夜。

 那一夜,下了很大的雨,子河水涨了很多,一直漫到老槐树的脖子上,好多人家屋里都进了水。大家手忙脚乱地把粮食抢运到山洞里,谁也没有注意到侯敬德,直到第二天天亮,人们才发现侯敬德没在家里,也没看到他上山,没有人知道他怎么样了,或者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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