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家唯一的女儿,我出生那时正是计划生育最严的时候。虽然我家是农村的,但我父母却没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思想,如果再要一个孩子,家里还要面临罚款、上户口难等一系列难题,所以父母生了我以后也就没再要孩子。
我的成长就是上学、初中毕业然后待在家里,再后就是嫁人了。
原本也没什么事,可这两年父亲为了多挣点钱,乡政府有个活便被他承包了,可活干完了,乡政府却没钱结帐,父亲去要了几回,乡政府拿出了一个以地顶帐的方案给我爸。
说白了,就是乡政府没钱结帐,用耕地抵钱的方式,从机动地里划给我爸一块耕地,抵算劳动款。
我爸心里大致算了一下,因为这几年不用交地租费了,还是蛮划算的,便答应了乡政府的方案。
可这件事很快传开了,春天等我家人去那块耕地播种时,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群人,四下瓜分,把乡政府用来顶帐的那块地给抢种了,还威胁我爸说,要敢动他一棵苗,就叫我爸脑袋开花。我爸见对方人多势众,自然也不敢动手,便去派出所报警。
可派出所的民警却说,你们这是民事纠纷,又没打架闹出人命或是伤着谁,即不属于治安案件又不属于刑事案件,他们管不着。建议让我们走司法程序。
听派出所这么不负责任的话,我爸生气地问道:“那难道叫我和他们打架,打得头破血流,你们才管吗?”民警一拍桌子吼道:“谁叫你去打架了?我叫你去打架了吗?如果你们打架,就按相关治安条例,把你们全拘起来。”
我爸只好去了司法所,司法所负责人对我们说,他们出面也顶多是调解调解,他们没有强制执行权,如果对方不答应,他们也没有办法,建议我们走诉讼途径。
去了法庭,法庭庭长对我们说,即使打了这场官司,也无非是确定这块耕地的使用权归属,这块耕地的使用权来源清楚,事实明确,乡政府已确权是属于我们的,法庭再二次进行确权也没什么意义。我们就说法庭不是有强制执行权吗?那个庭长对我们说,你这是耕地,又不像房屋,如何强制执行?难道让我们给你种地去?最后法庭还是建议我们去乡政府想办法。
去找乡长,乡长则说,你的钱已经用地给你顶帐了,我们乡政府已经不欠你的了。至于你的地你自己守不住,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别再来找我们了。
事到如今,父亲是求告无门,处处碰壁,活白干了一分钱没挣着不说,抵帐的耕地也被人瓜分的一干二净。父亲气得直跺脚说:“事到如今我谁都不怨,就怨自己当初没多生几个儿子,儿子多了能打架,那谁还敢欺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