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
我上语文课的高三班有三十几个学生,女生只有七八个,下课时,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而只有她与众不同,特文静,我一眼就喜欢上她。
她的母亲是学校的老师,有一回得了重病,教导主任邀我同去看望。房子是平房,厨房很矮,我一不小心被门框跌了一下。她在淘米,忍不住“扑哧”地笑了起来,我大吃一惊,原来是同事的女儿。
渐渐的,我对她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爸是厂报的一位编辑,两个孩子,女儿业余时间拉小提琴,儿子业余时间专攻绘画。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对这个充满艺术氛围的家庭崇拜得五体投地。
于是我常常挑灯夜读,勤思苦写。一篇篇习作在她父亲的修改与润色下见诸报端。
爱她在心头,一直口儿难开。一是怕恋爱毁了她的前程,万一高考落榜,我是罪责难逃;二是老师与学生恋爱,学校知道将要受到严厉的处分。
老天有眼,她终于没有考上大学,顶替多病的母亲做了一名小学教师。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连夜写信:“珍,我一同学邀我同写一篇散文参加全国大赛,竞赛标题是《纯情少女》,我想以你为模特写此征文。。。。。。”
假期,我回到老家。临行前给她寄了一封足足八页的求爱信,而她的一封封信也从最早的“老师”、“哥哥”到后来的“亲爱的”。
开学回到学校,一切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她的父亲来找我谈话:“小川,你看上我女儿,说明你看得起我们这家人,但珍珍还小,我们不希望她一辈子成为一个围着锅边转的人,她还要继续学习考大学。不久,一位老师对我说:”“珍珍家不愿她再找老师,珍珍已经和设计院的小伙子谈上了。。。。。。”
我终于放弃珍珍,重新恋爱,不久就结婚了。在我孩子周岁的时候,珍珍和一位整整大她十岁,孩子已经上小学一年级的人组合在一起。
有时我暗暗自责:是我害了她,有时我又想,是她自己的选择,也许那才是她的真正的幸福所在。
岁月变迁,世事无常,一晃30多年年过去了。不管经历多少磨难,不管经过多少年,我都深深祝福珍珍: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