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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

来源:作者:蔡秋丰时间:2013-03-28热度:0

穿越时空记忆,
64年前,
我们的“家”——新中国人民法院,
宣告成立!
法律作为
阶级斗争、民主专政的工具:
战犯得到审判、恶霸地主得到惩罚、穷人申冤得到解决……
我们信仰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得到
发扬和更新。

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姓社姓资的
思想交锋,
传统法律文化走向艰难的
上下求索,
历史不会忘记,
1966年那个特殊年代,
我们的“家”同样遭遇挫折。
往事历历在目,不堪回首。
无“家”的日子,
我们过不好,
所有的人都过不好。
因为
“家”是港湾,是避风塘。
有“家”存在,
我们才有好日子;
有“家”存在,
所有的人才有好日子。
我们已经看到
一切问题需要
文化解决。
缺乏文化底蕴的法律,
并非法治。

历史不再徘徊,
中国需要接受一次头脑的
文化洗礼,
1978年,
改革开放的宣言书发出!
神州大地沐浴在春风中,
新一轮的发展,
开始了。
我们的“家”,
把法律阳光普照到千家万户,
为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为社会和谐安宁司法维护。
我们已经知道
法律需要
文化支撑。

今天的我与你,
还有他,
牢记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
核心价值观。
“辩法析理、调判结合”是要求,
“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是目的。
大家为了
同一个目标:
司法为民,构建和谐。
我们已经做到
文化
与法律相随。

我们追求
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需要
法律阳光,
法律阳光需要
和谐司法,
和谐司法需要
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需要
发展繁荣。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