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通知

来源:作者:未知时间:2007-03-26热度:0

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通知

  一、 200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选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至5月31日截止。 
  二、在申报期内,申报者可选择中国作家协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拟定的重点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创作计划自主提出选题。 
  三、无论是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向所驻地团体会员单位索取表格,提出申报;属中直、国直系统的人员,可向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索取表格申报,也可从中国作家网上下载(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 
  四、中国作家协会及各团体会员单位发现有符合申报条件却未见申报者,经与创作者协商并获同意后,可将该作品以中国作家协会或团体会员单位的名义推荐申报。 
  五、申报者应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申明自己的创作计划、构思大纲以及对扶持的具体要求,以供审议。中国作家协会及接受申报的各团体会员单位有责任为作家在申报表上填写的作品内容保密。 
  六、推荐单位在对申报者提出的项目予以论证和遴选后,填写推荐意见,报送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每个推荐单位报送的项目,一般以不超过 5 个为宜。 
  七、由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共同举办的“纪念改革开放 30 周年文学创作工程”业已启动。为此,今年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中,特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专题”。 
  八、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将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创作实力和选题价值进行评估,以无计名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推荐名单。名单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最后确定扶持的重点作品项目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地址为: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 25 号  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13  联系电话: 010-64221879 
                          
                               2007-3-1

 

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2007年度重点作品选题通报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创作暂行条例》第三项第2款之规定,申报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可选择中国作家协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拟定的重点选题,也可由作家根据自身的创作计划自主提出选题。”现将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拟定的 2007 年度重点作品选题通报如下,供申报参考。 
  一、艺术地再现中国共产党人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带领人民群众,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历史进程。 
  二、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功伟绩,塑造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鼓舞各民族人民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创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三、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80 周年,艺术地表现人民军队光荣革命历史、军民之间的鱼水关系,以及反映当代军人英雄形象的的作品。 
  四、描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画卷。 
  五、塑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历史进程中的社会主义新人形象。 
  六、艺术地再现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的壮阔图景。 
  七、艺术地再现东北老工业基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的历史贡献,以及今天党和人民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所作出的努力。 
  八、艺术地表现国家重点工程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崭新风貌和辉煌业绩,反映建设者的伟大精神。 
  九、准确地反映党领导下的反腐倡廉斗争,塑造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的共产党员及先进人物形象的作品。 
  十、艺术地表现新的历史时代各民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建设美好家园的伟大贡献和精神风貌。 
  十一、有助于未成年人思想品质和健康人格的养成、为青少年读者所喜闻乐见的儿童文学创作、科普科幻作品。
  十二、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反映中国政府和人民为之付出的巨大努力,展现举国迎奥运的图景和中国健儿的风采。 
  十三、我国文学创作和作家队伍建设的现状研究(可做综合性研究,也可就某一文学题材、文学门类或某一作家群体作专题研究。)

                               2007-3-1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