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出台,其中明确规定“……报刊社对其刊登的作品根据作者的授权享有专有出版权,并在其出版的报刊显著位置做出不得转载或者刊登的声明的,其他报刊不得进行转载或者刊登。”近日,中国著名原创文学刊物《收获》杂志就提出,要与国内作家和原创文学期刊结成联盟,杜绝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并要求今后转载文学作品须支付高额稿酬。此举被视为原创杂志向文学选刊的一次“公开宣战”,引起了文学圈内人士的关注。
原创刊物“栽树”选刊“摘桃”,转载成本太低成冲突根源
《收获》杂志历史悠久,发行量最多时曾达到20多万册,而近几年其发行量已经下降到了八九万册的水平。主编程永新将这一情况归咎于文学选刊的泛滥:“这几年中国的文学刊物市场萎缩严重,很多办不下去的文学原创杂志都加入到选刊的行列中。这些选刊数量众多,品位趋同,对于原创刊物产生了很大的冲击。”
程永新说,一本原创文学杂志刊登一篇稿子要付出大量劳动,从约稿,到讨论、校对、修改等,很多时候需要编辑亲自动手,改删稿件,编辑部十几个人忙上几个月才能编辑好一期文章,而选刊只要两三个人就可以完成“摘桃子”的工作。此外,原创刊物给予作者的稿酬也较丰厚,《收获》刊登作家格非的一个7万字中篇,稿酬达3万多元,有两个选刊随后就对该文进行了转载,只给了编者和作者各250元。
实际上,原创与选刊的矛盾由来已久,在30年前就曾经有过一次大的冲突。“那时候选刊还比较规矩,转稿子都打招呼,还常组织原创刊物编辑出去开笔会,变相地为转载付了代价”,程永新说,“近十几年间随意转载较之过去极为泛滥。他们不打招呼,连发刊日期也和我们没有时间差。我们是双月刊,他们是月刊,几乎是我们一发表他们就转载了。这些选刊很多也编得内容雷同,使得读者趣味日益单调,背离了当初推广优秀作品的初衷。”
原创刊物及作家将结成版权保护联盟,为刊物电子化铺路
此次,借力《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出台,程永新决定联合其他原创刊物及作家,通过协议的方式建立版权保护联盟,今后联盟内的原创杂志将一律与作者签约,保证原创杂志享有专有权,不允许选刊随意转载。
“出此招数我们也是被逼无奈。”程永新说,文学网站的兴起,使得纸质文学刊物面临被淘汰的风险,今后向网络化发展几乎成了纸质文学刊物的一种必然趋势。“刊物一旦电子化,要随意转载就更容易了,用技术手段很难阻止,必须要通过良好文学生态环境的建立来保护版权。所以我们此次提出抵制转载,就是为了让那些不规矩的选刊关门,为原创文学刊物电子化铺路。”
程永新说,选刊在发掘优秀作品,帮助作品推广上也有积极作用,所以这些刊物如果要求转载,《收获》也会与作者商量后答应他们,但是选刊方面必须给予作者与原创刊物相同的稿酬,并付给原创刊物的编者一定费用。“此外他们还必须和原创杂志的刊登时间有充分差距,至少3个月以上。”程永新说。
《小说选刊》回击,表示《收获》“选错了打击对象”
对于《收获》杂志此次提出的“坚持原创,拒绝转载”的号召,省作家协会的原创文学刊物《钟山》表现出了积极响应的姿态。主编贾梦玮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将与在《钟山》上刊登作品的作家达成口头协议,杜绝一稿多投、违规转载。其他各省市原创文学刊物也在私下里向《收获》的编辑表达了合作意向。
对于原创杂志的“进攻”姿态,国内著名文学杂志《小说选刊》编辑部主任王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选刊市场确实鱼龙混杂,但是《小说选刊》一直坚持保护原创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支付稿酬给作者。王干说:“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作者手上,我们只要和作者打招呼并支付稿酬就已经尽了义务了,而且我们转载文章也和原创杂志有一两个月的时间差,原创杂志说我们侵权那是‘自作多情’。而且选刊杂志对于原创文学杂志带来的冲击是很有限的。”过去八九十年代国内青年文学热情高涨的时期,《小说选刊》的发行量曾经突破百万册,即使如此,原创文学刊物一样销售良好,最大的《人民文学》发行量超过40万,《收获》也有20多万。“说我们挤占了原创杂志的生存空间,那是个‘伪命题’。”
王干认为,真正对文学杂志生存产生巨大冲击的,是网络文学的兴起和网络盗版的泛滥,“其实这几年我们选刊过得也很艰难,真正占了便宜的是网络盗版。这个大问题不解决,就算把全国的选刊都关了,《收获》的发行量也不会增加1万份。更何况光凭他们不可能挤走选刊。”
记者储笑抒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