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长江,万古雄风;中流击水,百舸扬帆。奔腾不息的万里长江,孕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更赋予了江尾海头明珠城市——张家港,奋勇争先、一往无前的城市品格。为进一步有效推动长江流域文化交流传播,在中国作家协会、江苏省委宣传部的具体指导下,诗刊社、中华文学基金会、江苏省作家协会、扬子江诗刊社、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长江颂”全国诗歌作品大赛。
一、大赛主题
以弘扬灿烂长江文化为主题,以现代诗歌创作为途径,尽情展现长江之美、时代之伟、诗歌之韵,将奔腾不息的万里长江、千古不朽的华夏文明和灿烂辉煌的长江文化,相融于现代诗歌中,实现长江文化的诗意表达。
二、大赛征文时间
即日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9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大赛征文细则
1.本次征集作品形式为现代自由体诗歌。
2.参赛作品的内容,可着重反映长江沿岸城市历史文化成就和改革发展成果,可涉猎历史、名胜、名人、乡村、爱情、亲情、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等,全面展示或从一定角度切入皆可,注重艺术形象和艺术语言的表现力。
3.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文采,注重诗意。
4.来稿均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已在纸刊、电子刊和网络发表过的作品不能参赛。
5.长诗组诗不超过120行。
6.参赛者请在稿末注明真实姓名、地址、电子信箱、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及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8000元;
二等奖6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活动举办方聘请著名诗人、诗评家和编辑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以上各级奖项,并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五、投稿地址
应征文稿打印稿统一寄至:100125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诗刊》编辑部唐力、彭敏收,信封上务必注明“长江颂”征文字样。或发电子稿件至邮箱shikanzw@163.com,咨询电话:010-65003260。
限于人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举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诗刊社
中华文学基金会
江苏省作家协会
扬子江诗刊社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编辑: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