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 自然资源文学创作“5.25”工程作家培养 管理办法

来源:作者:时间:2022-04-19热度:0

为了繁荣自然资源文学创作,贯彻中国自然资源作协六代会精神,经作协六届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实施重点作家培养制度的“5.25工程”和“5.21”文学创作计划。“5.25”重点作家培养工程,即在自然资源作协会员中确定50名领军作家,200名重点作家和500名重点培养作家。“5.21”文学创作计划,即五年内在《人民文学》《收获》《诗刊》等国家级刊物发表作品50篇,在省、部级刊物发表作品200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发表作品1000篇,为落实此项工程计划,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加强文学创作选题指导。

为了讲好自然资源故事,各位作家应根据中国自然资源作协创作导向要求,确定自己的创作选题,进行申报,并经作协秘书处备案后开始创作。

二、重点扶持措施。

作协根据每年确定的重点选题和会员创作情况适时召开改稿会、作品研讨会,并协助联系出版单位,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推荐领军作家、重点作家参加作协组织的培训、文学笔会,受作协委托完成各项采访、采风任务。

三、重点作家动态管理制度

50名领军作家、200名重点作家、500名重点培养作家实行动态管理。进入“5.25”名单的作家实行年度小结、中期评估、五年终评的方式进行考核。50名领军作家达不到以下条件之一的降到200名重点作家行列,200名重点作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晋升到50领军作家方阵。

50名领军作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每年必须在国家级刊物发表作品1-2篇的;

2. 每年在省部级刊物发表作品3-5篇的;

3. 三年内有国家正规出版社有正式书号出版作品1部的;

4. 每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文学奖励一次的;

5. 五年内获得茅盾文学家、鲁迅文学奖、中华宝石文学奖或者其他文学大奖或者提名奖的;

200名重点作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每年在省部级刊物发表作品2-3篇;

2. 每年在国家公开出版的、双刊号齐全的文学刊物发表作品3-5篇;

3. 每年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副刊发表作品5篇以上的;

4. 两年内获得地市级以上的文学奖一次的;

500名重点关注的作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每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发表作品1篇以上;

2. 每年在地市以上报纸、刊物发表作品2篇以上的;

3. 三年内获得县级以上文学奖项的;

四、拓展创作制度

作家进行文学创作可采取“一对一”也可以采取“一对多”等方式进行,即一位领军作家带领一名重点作家或者重点培养作家进行创作。也可以由一名领军作家协同两名以上重点作家或者重点培养作家进行集体创作。

五、会员作品出版、发表登记制度。

会员在省部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副刊发表作品的、或者出版个人作品专著的应及时上报作协秘书处,并邮寄样刊或者复印件,进行登记。

 

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

2021年3月25日